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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有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服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有关规定,拟将我局“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有关服务项目进行外包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名,最终以综合评审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深圳市龙岗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有关服务项目

  本项目周期为两年,合同两年一签。

  二、项目预算和服务内容

  项目预算:本项目招录15名高校毕业生,项目周期为2年,人力成本实行总额控制,包干经费为15.8万元/人/年,采购总预算为服务费27.5万元(2年),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全部用于上述15名高校毕业生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承担社保和公积金部分、经济补偿金、福利费用及其他法定费用等,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付代缴,不纳入项目采购预算。

  服务内容:(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以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办理入职及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处理工伤事故、管理人事档案、处理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等方面管理服务。(二)招录的15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失业登记,落实就业、创业各类政策;2.协助开展就业、扶贫、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各类公共服务;3.协助开展创业指导、创业活动组织等工作;4.协助开展企业用工数据的收集、调查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的“信用信息报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的“采购监管信用情况查询”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备案登记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资质。(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凭证以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本次公告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9日止,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29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其中密封文件的密封处要加盖公章)递交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大厦908室(联系人:曾女士,0755-28945691),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二)资料提交内容:

  1.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查原件,收复印件盖章)、②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凭证(查原件,收复印件盖章)、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盖章)、④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复印件盖章)、⑤诚信承诺函(盖章)。

  2.密封待统一评审的资料(5份):①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复印件盖章),②近五年内获得各级政府或职能部门颁发的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荣誉或表彰(复印件盖章),③项目费用明细测算表(盖章,包括基本工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承担社保和公积金部分、经济补偿金、福利费用及其他法定费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等),④项目保障方案。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 诚信承诺函1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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