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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程序
发布时间:
2013-06-06
来源:
龙岗区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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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人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鉴定指导机构申请成绩核查。
鉴定指导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核查,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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