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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规范作业指引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0-11-13

文  号: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规范作业指引

  深绿管字〔2009〕63号

  为规范绿化管养作业,保障管养作业安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1、绿化管养作业应遵循安全、高效、整洁、文明的基本原则。

  2、进行绿化管养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

  3、绿化管养作业必须做好劳动保护措施,如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等。

  二、术语

  1、占道作业:指占用道路进行绿化养护作业,包括车行道和人行道。

  2、交通高峰期:指每天的7?00-9?00、17?00-19?00时段,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绿地清洁

  1、保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绿化处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完成,保持绿地整洁美观,绿地保洁工作由企业根据绿地性质合理安排。

  2、垃圾处理应遵循分类化、减量化原则,生活垃圾和植物废弃物分类收集、清运,生活垃圾、树叶和草屑必须袋装,植物枝条捆绑整齐,树叶和草屑可尽量就地处理,促进物质循环。

  3、在道路旁作业时应边操作边将垃圾归堆清扫,保持市容整洁。主干道和商业区旁绿地的垃圾应随产随清不堆放,其它绿地的垃圾应当天清运,在绿地上的临时堆放点必须设在隐蔽处,并严格控制堆放面积。

  四、修剪

  1、进行修剪作业前,充分评估作业风险,并做好事前计划、审核工作;修剪作业时,做好职责分工,现场应有三人以上协同作业、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设施和专职安全员,确保安全和高效。

  2、及时发现乔灌木断枝、遮挡交通标志、照明设施以及影响建筑物和其它公共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修剪产生的枝叶应及时归堆、清运,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植物病虫害防治

  遵循“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按照农林渔业部、卫生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使用农药,防止农药中毒和药害事故发生。应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并严格执行。

  1、加强植物抚育管理措施,改善植物的生长环境,加强有害生物天敌的利用和保护工作,提倡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2、勤查适防。做到早发现病虫害发生的初始阶段,适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并监控其发生规模。

  3、 农药的选用应优先选用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制剂农药,避免滥用农药,禁止使用剧毒农药。

  4、在人流量大、人流密集的街道、社区公园等地方使用药物,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温馨提示牌等,避免市民靠近接触农药;禁止使用“大雾量”、“雨淋式”的喷药方式。

  5、 施药时间禁止在中午和高温下或在雨天等不适宜施药的天气进行施药作业;采用“大雾量”、“雨淋式”等常规喷雾技术进行作业应在凌晨0点-5点进行。

  6、农药应在专用仓库中集中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剩余的药物应立即归还,废弃的容器和包装袋应集中处置。

  六、占道作业

  1、占道作业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按其要求开展相关作业工作。

  2、禁止交通高峰期作业,在交通繁忙路段作业时不得影响交通。

  3、占道作业时必须三人以上协作,其中一人负责指挥和全面控制,至少一人负责疏导交通。

  4、占道作业必须按相关要求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牌和反光筒等;警示牌和反光筒等应清晰醒目、反光功能良好;警示牌应按统一样式制作。

  七、车辆、机械作业

  1、作业车辆应外观整洁,上路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路政等部门的管理规定,作业时悬挂统一样式的警示牌并保持清晰醒目。

  2、各类园林机械应在专用仓库集中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使用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

  八、施肥和松土要求

  严格按照《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实施。

  1、肥料选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根据植物的不同生长季节选施不同的肥料。

  2、肥料应当天放置并施放,不能在绿地上过夜堆放肥料,且必须袋装,摆放整齐。

  3、施肥时间应选在早上十点之前,下午四点以后,避免阳光强射和雨天施肥。

  4、施肥应尽量保护地被等植物,穴施、条施等对绿地景观影响的施肥方式应当天开挖、施肥、覆土和恢复植被;肥料撒施应确保肥料撒在土壤上,不宜有肥料残留在植物叶片上;叶面施肥应尽量使肥料充分溶于水,确保不灼伤叶片。

  5、灌木施肥应结合松土和除杂,清除的杂草应及时清理。

  九、应急作业规范

  1、应制定应急作业预案,报绿化管理处和管理所备案,并定期或在灾害季节前进行演练。

  2、遇到突发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再根据预案或具体指示进行应急作业。

  3、处理突发情况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并对危险范围进行标识,待危险解除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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