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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类型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犬只类型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超小型犬:肩高不满25厘米,且体重不满4千克

  小型犬:肩高25厘米以上不满40厘米,或者体重4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

  中型犬:肩高40厘米以上不满60厘米,或者体重10千克以上不满30千克;

  大型犬:肩高60厘米以上不满70厘米,或者体重30千克以上不满40千克;

  超大型犬:肩高70厘米以上,或者体重40千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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