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及建设单位:用于华为岗头人才公寓北侧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建设单位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Ⅰ林班4-5、4-9、6-1、6-2、6-3、6-4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440307012001000100405、440307012001000100409、440307012001000100601、440307012001000100602、440307012001000100603、440307012001000100604。
三、使用林地面积:共计1.76公顷,按林种划分,均为水源涵养林林地。
四、公示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华为岗头人才公寓北侧临时占地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