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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火灾、交通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4宗,死亡69人,受伤131人,与去年同期(事故304宗,死亡79人,受伤177人)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3.16%、12.66%、25.99%。其中:

  生产安全事故21宗,死亡13人,重伤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生产安全事故26宗,死亡19人,重伤7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9.23%、31.58%,受伤人数上升了14.29%。

  火灾事故121宗,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事故127宗,受伤3人),事故宗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1.81%和100%。

  交通事故131宗,死亡56人,受伤12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151宗,死亡60人,受伤167人),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3.25%、6.67%和26.35%。

  二、事故区域分布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比较平稳,共发生13宗死亡事故,其中:龙城、龙岗、横岗、南湾、平湖各2宗;布吉1宗;2宗属市报建工程。

  (二)从火灾事故发生区域看,龙城、龙岗、坂田所占比重较大,分别占火灾事故总量的21.4%、21.4%和15.2%。具体情况为:坪地街道发生火灾12宗,与去年同比上升71.43%;龙城街道发生火灾24宗,与去年同比上升50%;坂田街道发生火灾17宗,与去年同比上升41.67%;南湾街道发生火灾3宗,与去年同比持平;龙岗街道发生火灾24宗,与去年同比下降17.24%;平湖街道发生火灾14宗,与去年同比下降26.32%;布吉街道发生火灾11宗,与去年同比下降26.67%;横岗街道发生火灾7宗,与去年同比下降73.08%。

  (三)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区域看,平湖、横岗两个街道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区域,分别占死亡人数的23.21%、17.86%。交通事故总量具体分布情况为:平湖22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4.44%;龙岗22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52%;横岗19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42%;坂田18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布吉15宗,比去年同期下降44.44%;坪地14宗,比去年同期下降30%;龙城11宗,比去年同期下降38.89%;南湾10宗,上升了100%。

  三、事故的主要特点

  2012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没有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向良性发展。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

  上半年发生的13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中:高处坠落5宗、死亡5人,触电4宗、死亡4人,分别占了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38.46%和30.77%;超过半数的(7宗)事故是发生在安装检修过程中,死亡的都是业务技能熟练的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全是造成上半年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火灾事故的主要特点

  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8时至10时、14时至16时、22时至24时等时间段为火灾多发时段。这些时段多是工作繁忙期、夜深休息期,人们多处于高度紧张繁忙的工作中或在安心休息,不易发现刚出现的火灾苗头,无法及时扑救、逃生和报警,以致酿成灾祸。

  从发生火灾的场所看:住宅火灾发生47起,占火灾总数的41.96%:工厂火灾发生27起,占火灾总数的24.11%;汽车火灾发生16起,占火灾总数的14.29%;店铺火灾发生7起,占火灾总数的6.25%;露天堆垛火灾发生6起,占火灾总数的5.36%;建筑工地火灾发生2起,占火灾总数的1.79%;路边电线火灾发生1起,占火灾总数的0.89%;其它场所火灾发生6起,占火灾总数的5.36%。

  从发生火灾的原因看:电气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因电气类引起火灾61起,占火灾总数的54.46%;生产作业类火灾5起,占火灾总数的4.17%;生活用火不慎10起,占火灾总数的8.93%;自燃引起火灾9起,占火灾总数的8.04%;外来火源引起火灾6起,占火灾总数的5.36%;玩火引起火灾3起,占火灾总数的2.68%;其它原因引起火灾18起,占火灾总数的16.07%。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上半年交通事故死亡56人,其中:行人29人、非机动车驾驶人12人、二轮摩托车驾驶人2人、机动车乘客13人。机动车驾驶人操作不当、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不按规定让行、行人违法穿行车行道是主要肇事原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共造成41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73%。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共造成15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27%。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及对策

  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但安全事故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进入第三季度,天气炎热,人体多汗且易疲倦,是各类生产事故高发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面临的形势,下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街道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保障水平。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断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安全基础。

  (二)切实加强监管措施,努力遏制各项事故多发势头

  交通、交警部门要积极对辖区内存在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强对辖区内的泥头车、货运车的管理,强制辖区内的泥头车进行“割斗”,对不符合要求的泥头车一律禁止上路;加大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违法驾驶的查处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综合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要求,配备专、兼职的有资质工作人员,并定期接受审查检验。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及监管,完善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力度,完善火灾排查整治机制,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各街道及社区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特别针对在建的居民楼建筑工地,要严格督促居民聘用有相关建设资质的公司,坚决杜绝无资质包工头违法承接私宅建设工程。对已报建的私宅建筑,要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时发现并纠正原村民擅自改变报建施工单位、冒险违章作业等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积极营造氛围,狠抓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生产、生活常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各部门及各街道、企业开展安全知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告宣传、培训教育、文艺晚会、宣传车上街、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将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到全社会。加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及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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