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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4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应将事故处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布。现将我区2014年第二季度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见附表)。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龙委〔2011〕14号)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5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龙委办〔201230),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

 

2014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名单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单位

事故简要经过

伤亡情况

处理情况

20142月25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粉刷天花板时,施工移动平台被叉车撞击,坠落地面。

死亡1人

追究叉车司机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罚款13万元;对负责人罚款为2.88万元;相关单位罚款10万元;责令停工10天。

20143月24

许晓雪

贴墙面瓷砖时掉落地面。

死亡1人

追究无资质包工头刑事责任,对业主罚款1万元。

20144月18

深圳市雅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清理污水管道时中毒。

死亡1人

受伤1人

追究无资质包工头刑事责任;对发包单位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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