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应将事故处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布。现将我区2014年第二季度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见附表)。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龙委〔2011〕14号)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等5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龙委办〔2012〕30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2014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名单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单位 |
事故简要经过 |
伤亡情况 |
处理情况 |
2014年2月25日 |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粉刷天花板时,施工移动平台被叉车撞击,坠落地面。 |
死亡1人 |
追究叉车司机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罚款13万元;对负责人罚款为2.88万元;相关单位罚款10万元;责令停工10天。 |
2014年3月24日 |
许晓雪 |
贴墙面瓷砖时掉落地面。 |
死亡1人 |
追究无资质包工头刑事责任,对业主罚款1万元。 |
2014年4月18日 |
深圳市雅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清理污水管道时中毒。 |
死亡1人 受伤1人 |
追究无资质包工头刑事责任;对发包单位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