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1-3季度,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火灾、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348宗,死亡109人,受伤5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5.45%和5.83%;受伤人数下降了8.62%。其中:
交通事故151宗,死亡83人,受伤3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147宗,死亡89人,受伤44人),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6.74%、18.18%,事故宗数上升了2.72%。
工矿商贸事故43宗,死亡26人,重伤17人,与去年同期(工矿商贸事故27宗,死亡14人,重伤14人)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59.3% 、85.7%和21.4%。
火灾事故154宗,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区域分布情况
(一)交通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龙城、横岗2个街道,各死亡15人,分别占交通事故亡人总数的18.1%;坂田死亡13人,占总数的15.7%;平湖死亡11人,占总数的13.3%;布吉、龙岗各死亡10人,各占总数的12%;坪地死亡6人,占总数的7.2%;南湾死亡3人,占总数的3.6%。
(二)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相对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共发生26宗死亡事故,死亡26人,其中属于市报建工程的4宗、死亡4人。按事故类别划分:高处坠落10宗,死亡10人,占58.5%;触电6宗,死亡6人,占23.1%;物体打击5宗,死亡5人,占19.2%;其它5宗,死亡5人,占19.2%。从统计数据看,高处坠落、触电和物体打击是目前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伤害源。
(三)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布吉、坪地、坂田街道,其中布吉街道33宗,占总数的21.4%;坪地街道27宗,占总数的17.5%;坂田街道22宗,占总数的14.3%;龙城街道18宗,占总数的11.7%;龙岗街道18宗,占总数的11.7%;平湖街道17宗,占总数的11%;南湾街道10宗,占总数的6.5%;横岗街道9宗,占总数的5.8%。
三、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今年1至3季度,没有发生3人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死亡和影响较大的事故,但全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和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尤其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一)道路交通事故。在各类道路中,1-3季度高速公路是死亡事故多发生点,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14起,造成14人死亡,7人受伤;占死亡人数的17%。主要事故多发点有:五和大道、白石塘路口。
在1-3季度80宗死亡事故中,涉及行人的事故共33宗,死亡34人;涉及非机动车的事故共23宗,死亡23人;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共7宗,死亡7人;涉及机动车的事故共17宗,死亡19人。
从事故涉及车型人员分析,致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或乘客死亡的事故共56宗,造成57人死亡;致使机动车驾驶员或乘客死亡的事故共24宗,26人死亡。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为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群体,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有针对性的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对摩托车,要加大查处力度,将“禁摩限电”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矿商贸事故。在26宗工矿商贸事故中,市及以上报建工程4宗,不纳入我区安全事故统计指标。其他22宗事故,大部分发生在各类施工过程中,尤其在物业小区内小型装修、保洁以及空调和其他电器安装维修等小规模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占60%以上。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小规模作业,事故单位(或个体经营者)非法违法施工作业,其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包括:因未系安全带、设防护网等安全措施而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用电设施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导致触电事故;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规违章作业导致物体打击、中毒窒息事故等。
(三)火灾事故。从起火场所看,住宅、厂房火灾较多。住宅(含宿舍)64起,厂房(含仓库)38起,垃圾废弃物12起,商业场所(含店铺)12起,车辆21起,其它类场所7起。6月29日龙岗街道龙新社区一废品回收站发生火灾,火势较大,造成一定程度不良影响。
从时段分布情况看,18时至20时发生火灾较多。
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类、生活用火不慎、车辆火灾相对高发。电气故障类66起,生活用火不慎18起,车辆火灾21起,小孩玩火8起,遗留火种10起,生产作业类7起,自燃1起,不明原因火灾4起,其他原因类(包含垃圾、废弃物、草地、误报等)19 起。
四、下步措施
(一)强力开展“八打八治”行动。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龙岗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安〔2014〕12号)要求,各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投入人力物力,开展好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粉尘爆炸和城中村用电安全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尤其针对我区目前物业小区内事故多发的现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小规模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施工活动。
(二)推行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小规模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施工活动由于工期短,活动隐蔽,很难及时发现和查处。各街道和住建、安监等部门要从源头构筑防范体系,重点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危险作业审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制度。对小区业主空调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违法抢建施工、外墙清洗、下水道疏通、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进行有效监控,制止各类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违章冒险作业。
(三)针对重点领域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继续强化对泥头车的安全整治,对违规泥头车形成围堵严查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设施的整治,排查整治各类占道施工而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纠治各类违章驾驶,尤其要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吸取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某工厂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整治使用白电油、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强化全员安全培训。针对冬季风高物燥的季节特点,加大消防火灾防范力度,对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整治石油和燃气管线安全隐患,对违法圈占、占压石油和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消除隐患。
(四)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小规模施工行为的发包方,要以案例告知其必须请有资质的队伍承包工程,否则发生事故后发包方同样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非法转移资质、违法挂靠的,要告知其如发生死亡事故,被挂靠单位除了被追究责任,还要面临降级或吊销证照的处罚;对作业员工,要用事故案例制成展板、宣传册,用血的教训和温馨提醒,呼吁工人远离无资质施工队伍和非法违法工程,工作中主动做好安全保护。
龙岗区安委办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