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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5月份全市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21人,受伤18人;同比起数下降41.67%,死亡人数下降43.24%,受伤人数下降21.74%;环比起数下降31.71%,死亡人数下降40.00%,受伤人数上升5.88%。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下降37.50%,死亡人数下降50.00%;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60.00%。

  2.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均上升28.57%。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0%和500.00%;区管工程未发生事故;零星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上升25.00%,死亡人数下降25.00%。按细分行业分析,轨道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增加3起和5人;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持平;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上升100.00%。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65.52%和76.19%。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64.29%和75.00%;仓储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

  4.其他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33.33%;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房地产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环境卫生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5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50起,死亡40人,受伤135人,直接经济损失212.7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0.81%,死亡人数下降23.08%,受伤人数上升50.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47%;环比起数下降11.03%,死亡人数下降13.04%,受伤人数上升3.8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8.44%。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57起,死亡21人,受伤123人,直接经济损失90.0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1.44%,死亡人数下降40.00%,受伤人数上升48.1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4.08%;环比起数下降1.88%,死亡人数下降34.38%,受伤人数上升1.6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0.58%。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8起,死亡16人,受伤11人;同比起数下降10.00%,死亡人数下降5.88%,受伤人数上升120.00%;环比起数上升5.88%,死亡人数上升14.29%,受伤人数上升37.50%。

  3.火灾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75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22.7万元;同比起数下降35.90%,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减少50.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3.22%;环比起数下降27.88%,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4.51%。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5月份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及福田区长城花园“5·22”较大火灾事故),死亡6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受伤人数持平。

  二、1-5月份全市事故累计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3起(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2起,死亡2人,受伤1人),死亡118人,受伤81人;同比起数下降20.31%,死亡人数下降21.85%,受伤人数下降36.72%。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8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47.37%和11.11%,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18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和23.08%。

  2.建筑业。发生事故34起,死亡31人,同比分别上升54.55%和40.91%。按工程类别分析,省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市管工程事故17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上升240.00%和166.67%,区管工程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下降42.86%,零星工程事故12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和11.00%。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和28.57%;轨道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0%和600.00%;交通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0%和200.00%;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10.00%;水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和100.00%;通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分别上升50.00%;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80起,死亡56人,同比分别下降43.26%和45.63%。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80起,死亡56人,同比分别下降42.03%和44.00%;仓储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3人。

  4.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22.22%和57.14%;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房地产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环境卫生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娱乐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5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90起,死亡188人,受伤535人,直接经济损失862.70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8.91%,死亡人数下降19.66%,受伤人数上升25.5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6.23%。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663起,死亡122人,受伤502人,直接经济损失299.60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2.87%,死亡人数下降32.97%,受伤人数上升27.4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5.41%。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71起,死亡60人,受伤27人;同比起数上升33.96%,死亡人数上升17.65%,受伤人数上升58.82%。

  3.火灾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656起,死亡6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63.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6.32%,死亡人数上升500.00%,受伤人数下降60.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4.96%。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5月份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及福田区长城花园“5·22”较大火灾事故),死亡6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5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平稳但不容乐观。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5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1.67%和43.24%,环比分别下降31.71%和40.00%。二是建筑业事故主要指标同比大幅上升。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28.57%,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42.86%,尤其轨道交通建设行业事故高发、频发,单月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且发生了福田区“5·11”较大坍塌事故,这是继2016年光明新区“4·29”较大粉尘爆炸事故以来,我市首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三是部分区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宝安、龙岗、龙华3个区为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区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2.14%和28.57%、17.86%和23.81%、14.29%和9.52%。四是诱发事故风险因素进一步增加。我市逐渐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大风、雷电的风险进一步增大,灾害天气诱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一是事故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态势。事故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3.08%和23.47%,但各类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0.81%、50.00%,据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大幅上升是主要原因。二是部分区事故反弹明显。虽然大部分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福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3.33%;龙岗、龙华、大鹏3个区事故起数上升均超过8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大幅上升是主要原因。三是超过一半的街道未发生死亡事故。一方面,全市45个街道(含办事处,下同)未发生死亡事故,占街道总数的60.81%;另一方面,个别街道死亡事故多发,如福田区园岭、福保街道和宝安区福永、沙井街道均死亡3人,占全市总量的7.5%。四是单月发生2起较大事故。5月份,我市接连发生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及福田区长城花园“5·22”较大火灾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充分表明当前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仍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仍不明显,发生较大事故的风险仍然较高。

  3.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4人,下降幅度达40.00%,但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1.44%和48.19%。据分析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大幅上升是主要原因。

  一是各区死亡人数均下降或持平。5月份,全市10个区死亡人数均有不同幅度下降或持平,其中,盐田区未发生死亡事故,坪山、光明2个区下降幅度超过65.00%(图5);龙岗、宝安、南山3个区道路交通事故相对高发,死亡人数分别事故占事故总量的28.57%、23.81%、19.05%。

  二是生产经营性事故四项指标同比、环比双下降。5月份,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64.29%、75.00%、61.11%和72.56%;事故四项指标环比分别下降58.33%、76.19%、22.22%和80.75% 。这表明,各级交通运输及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十大精品”和“十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三是部分区域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龙岗、宝安2个区分别发生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4起和10起,造成2人和1人死亡,起数分别占辖区事故总量的25.00%和41.67%,死亡人数分别占辖区事故总量的33.33%和20.00%;5月份,未发生涉摩托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4.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略有好转,但个别领域事故仍然高发。5月份,事故指标同比呈“两降一升”态势,其中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00%和5.88%,受伤人数上升120.00%。据分析,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大幅下降是主要原因。

  一是冶金机械八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好转势头。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继4月份首次同比全面下降后,5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和环比均下降,其中同比均下降60.00%,环比均下降50.00%。这表明,各级安监部门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稳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效果初显。

  二是建筑业事故占比大。5月份,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50.00%和56.25%,同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上升28.57%,市报建工程事故发生率大幅上升是主要原因。这表明,随着基础设施和建安工程投资快速增长,建设工程项目大幅增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较高。

  三是事故类型主要体现为高坠。按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为主要事故类型,共发生8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44.44%和43.75%,其中建筑业发生高坠事故4起、死亡3人,其他行业发生3起、死亡3人,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1起、死亡1人;坍塌、触电、起重伤害为次高发事故类型。

  四是宝安、龙岗、龙华为事故高发区域。按事故区域分析,宝安、龙岗、龙华3个区为事故高发区域,其中,宝安区发生事故9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50.00%和37.50%;龙岗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16.67%和18.75%;龙华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16.67%和12.50%;福田、宝安2个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上升200%。罗湖、南山、盐田、大鹏4个区未发生死亡事故。

  5.消防安全形势严峻。5月份,火灾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人,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且发生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特别是我市逐渐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天气复杂多变、电器使用增多,易引发可燃物燃烧、电力过载起火等火情,夏季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

  一是住宅火灾频发,多为电气类火灾。5月份,住宅(包括宿舍)发生火灾33起,占火灾总数的39.29%,其中发生1起住宅类较大火灾造成3人死亡。从火灾原因分析,住宅火灾中因电气原因引起的有20起,占比达60.61% 。

  二是建筑工地火灾数量上升明显。5月份,建筑施工工地发生火灾4起,环比增加3起,上升300.00%。据分析,建筑工地火灾原因多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电焊操作、临时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堆放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等。

  (二)1-5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个别行业领域和区域事故高发,较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事故主要指标降幅明显。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下降幅度分别达到20.31%、21.85%、36.72和97.00%;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6人,下降幅度达19.66%。二是道路交通领域持续呈现好转势头。事故死亡人数减少60人,下降幅度达32.97%,特别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指标全面下降,同比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分别达到42.03%、44.00%。三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同比事故起数上升6.32%,死亡人数上升500.00%,且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建筑业事故高发频发,较大事故风险依然处于高位,同比起数上升54.55%,死亡人数上升40.91%,尤其市报建项目事故同比大幅上升,同比起数上升240.00%,死亡人数上升166.67%;商贸制造业事故多发,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7.37%,死亡人数上升11.11%。四是大部分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全市除福田、大鹏2个区外,其余8个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下降或持平,其中罗湖、盐田、光明3个区下降幅度超过45.00%;从各街道死亡事故情况看,全市共16个街道未发生死亡事故,占街道总数的21.62%,但个别街道死亡事故多发,如宝安区沙井街道死亡9人,宝安区石岩街道死亡8人。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安〔2017〕16号)要求,扎实推进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全面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安全准入和源头管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2.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出现持续性高温、强降雨、台风、雷电的风险增大,诱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区各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季节性特点,及时发出风险和事故预警,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范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区及市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近期建筑业事故高发频发的情况,组织查找事故共性原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强化在建工地,尤其是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4.各区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尤其要进一步加大“禁摩限电”力度,用更坚决的措施、更有力的手段、更灵活的方式,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拳打击道路交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5.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消安委办《2017年深圳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规律,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高层地下建筑、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减少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消防安全环境稳定。

  6.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圳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深安办〔2017〕153号)要求,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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