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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及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6月份全市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9起(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1起,死亡1人,受伤1人),死亡23人,受伤15人;同比起数下降30.95%,死亡人数下降23.33%,受伤人数下降21.05%;环比起数下降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16.67%

  1、商贸制造业

  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上升25.00%,死亡人数持平;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50.00%。

  2、建筑业

  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和41.67%。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0.00%;区管工程未发生事故;零星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72.73%和66.67%。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83.33%和66.67%,水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3人;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50.00%。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16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15.79%和持平。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6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11.11%和上升11.11%;仓储业及其他运输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

  4、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50.00%;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房地产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6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4起,死亡42人,受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118.87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2.11%,死亡人数下降4.55%,受伤人数上升41.4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5.50%;环比起数上升29.60%,死亡人数上升5.00%,受伤人数下降14.0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4.13%。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253起,死亡29人,受伤107人,直接经济损失56.94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72.04%,死亡人数上升26.09%,受伤人数上升42.6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6.00%;环比起数上升61.15%,死亡人数上升38.10%,受伤人数下降13.0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6.78%。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12起,死亡12人,受伤5人;同比起数下降47.83%,死亡人数下降40.00%,受伤人数上升25.00%;环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25.00%,受伤人数下降54.55%。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59起,死亡1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61.93万元;同比起数下降47.3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7.38%;环比起数下降21.33%,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9. 53%。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6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1-6月份全市事故累计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1起(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3起,死亡3人,受伤2人),死亡139人,受伤97人;同比起数下降22.98%,死亡人数下降23.63%,受伤人数下降34.01%。

  商贸制造业

  发生事故30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上升30.43%和下降4.55%,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21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20%。

  建筑业

  发生事故38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上升2.70%和8.82%。按工程类别分析,省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市管工程事故19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137.50%和150.00%,区管工程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下降50.00%,零星工程事故14起,死亡12人,同比均下降33.33%。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40.00%;轨道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0%和600.00%;交通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0%和200.00%;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23.53%和31.25%;水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上升150.00%和400.00%;通信工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分别下降40.00%;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发生事故100起,死亡68人,同比分别下降37.89%和40.35%。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00起,死亡68人,同比分别下降35.90%和37.61%;仓储业及其他运输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减少5起和5人。

  其他行业

  发生事故13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18.18%;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房地产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环境卫生管理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娱乐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745起,死亡228人,受伤652人,直接经济损失1276.44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4.82%,死亡人数下降18.28%,受伤人数上升28.3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8.65%。

  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931起,死亡153人,受伤611人,直接经济损失358.54万元;同比起数上升57.26%,死亡人数下降25.37%,受伤人数上升30.2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81%。

  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78起,死亡68人,受伤31人;同比起数上升1.30%,死亡人数下降5.56%,受伤人数上升47.62%。

  火灾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736起,死亡7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917.9万元;同比起数上升0.96%,死亡人数上升250.00%,受伤人数下降44.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4.24%。

  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6月份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及福田区长城花园“5·22”较大火灾事故),死亡6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6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呈现好转势头,但个别行业领域事故反弹明显。主要呈现六个特点:

  一是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本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55%,已连续4个月同比下降;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0.95%、23.33%、21.05%和37.20%,环比四项指标除经济损失上升外,其余三项指标均下降或持平。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降幅明显。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83%和40.00%,下降幅度为上半年6个月中的最好水平,其中建筑业事故较上月明显好转,死亡人数同比降幅达到40%。

  三是大部分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全市除坪山、光明、大鹏3个区外,其余7个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下降或持平,其中福田、罗湖、盐田3个区下降幅度超过50.00%;从各街道死亡事故情况看,全市共44个街道未发生死亡事故,占街道总数的59.46%,但个别街道死亡事故多发,如宝安区福海街道死亡4人,龙岗区坂田街道、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均死亡3人。

  四是水务工程建筑业上升明显。水务工程建筑业事故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特别是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水务部门应该提高警惕,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反弹明显。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172.04%、26.09%、42.67%和46.00%。

  六是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两降一升一持平”,其中受伤人数上升33.33%。随着酷暑季节持续,气温升高、天气多变、用电量剧增引发火灾的风险依然较大。

  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呈好转势头

  一是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1-6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2.98%、23.63%、34.01%和51.97%,其中死亡人数减少43人。

  二是上半年5个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上半年除2月份(去年2月份为春节)外,其余5个月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其中3月和5月下降幅度均超过40.00%,1月和6月下降幅度均超过20.00%。

  三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平稳可控。1-6月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即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工程“5·11”较大坍塌事故),死亡3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四是大部分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全市除坪山、大鹏2个区外,其余8个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其中罗湖、宝安、盐田、龙华、光明5个区下降幅度超过25.00%。

  2.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2人,下降幅度达25.37%,但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7.26%和30.28%。据分析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大幅上升是主要原因。

  一是8个区死亡人数均下降。全市除南山、大鹏2个区外,其余8个区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其中罗湖、盐田2个区下降幅度超过55.00%。

  二是道路运输事故主要指标同比下降。1-6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90%、37.61%和49.21%。这表明,各级交通运输及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十大精品”和“十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涉摩涉电事故占比较大。1-6月份,发生涉摩涉电事故256起,死亡44人,受伤307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27.56%、28.76%和50.41%,涉摩涉电交通方式仍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禁摩限电”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涉两客一危车辆事故同比大幅上升。1-6月份,发生涉两客一危车辆事故13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上升44.44%和100.00%。涉两客一危车辆事故有抬头趋势,需予以重点关注。

  3.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趋于好转

  1-6月份,事故指标同比呈“两升一降”态势,其中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1.30%和47.62%,死亡人数下降5.56%,这是今年工矿商贸领域首次出现累计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表明工矿商贸领域累计死亡人数上升势头得到扭转。

  一是冶金机械八行业上升幅度持续收窄。从上半年各月冶金机械八行业累计死亡人数分析,从四月份(去年1-3月死亡人数为0,无法计算上升幅度)开始累计死亡人数上升幅度逐月收窄,上升幅度分别为75.00%、23.08%和20.00%,但从上半年整体情况分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50.00%和20.00%,事故总量仍处高位,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防控任务依然繁重。

  二是事故类型主要体现为高坠。按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为主要事故类型,共发生27起,死亡25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4.61%和36.76%,其中建筑业发生高坠事故15起、死亡14人,占比均超过总量55.00%;坍塌、触电为次高发事故类型。

  三是罗湖、南山、光明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按事故区域分析,罗湖、南山、光明3个区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67%、60.00%和41.67%;但是福田区同比上升75.00%,坪山、大鹏2个区同比分别增加5人和2人(去年均死亡0人)。

  4.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1-6月份,火灾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特别是进入酷暑季节后,电器使用增多,极易因电器短路、电流过载等引发火灾,夏季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

  一是住宅火灾频发,多为电气类火灾。2017年上半年住宅(包括宿舍)发生火灾311起,占火灾总量的42.31%,其中发生电气类火灾167起,占住宅火灾总量的53.70%。上半年发生2起住宅亡人火灾,造成4人死亡(含1起较大火灾,死亡3人)。

  二是厂房电气类火灾多发。2017年上半年发生厂房火灾69起,占火灾总量的9.39%,其中发生电气类火灾32起,占厂房火灾总量的46.38%。上半年发生1起厂房电气类火灾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据分析,厂房火灾原因多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工作异常等。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预判

  第三季度受高温、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加上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历来是各类死亡事故高发期,事故防控压力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

  历史数据显示三季度各类事故较为高发。从国内形势分析,2016年第三季度共发生重特大事故8起,起数为全年 (32起)的1/4。从省内形势看,去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8起,而今年已发生广河高速惠州“7·6”重大事故,造成19人死亡。从我市情况看,去年第三季度我市发生“8·29”较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74起)和死亡人数(67人)均为全年各季度首位,分别占全年事故总量的35.41%和35.08%;从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布看,8月份死亡人数达到全年峰值,第三季度压降事故对全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意义重大。

    二

  第三季度诱发事故的因素进一步增加。从季节天气因素分析,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于7月份进入台风影响高峰期,并伴有暴雨、雷电、高温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诱发坍塌、中暑、淹溺等次生灾害事故的风险较高;同时,高温多雨天气带来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导致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易发生触电事故。从生产作业规律分析,进入下半年,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的风险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普遍进入施工旺季,加上新的轨道线路将陆续开工建设,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难度加大;进入暑期及旅游旺季,来深游客大幅上升,交通运输更趋繁忙,涉水活动持续活跃,游乐设施运行频密,发生道路运输及旅游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

  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汛期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汛期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汛期各项应急准备,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各区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认真吸取广河高速惠州“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惩治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3、各区及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上半年工程施工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研判分析事故共性原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尤其要强化轨道交通、道路交通、水务工程等重大项目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高坠、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

  4、各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电气火灾及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高层地下建筑、老旧工业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强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扭转上半年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5、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治理、过程监管、末端处置等3个方面深入分析、专项突破、久久为功,强化落实各项攻坚治理措施,确保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均处于受控状态,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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