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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1-9月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2017年1-9月,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火灾、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495宗,死亡91人,受伤25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了10.78%,受伤人数上升了89.55%。其中:

  交通事故294宗,死亡66人,受伤2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138宗,死亡66人,受伤128人),事故宗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113%和95.31%,死亡人数持平。

  工矿商贸事故23宗,死亡22人,重伤3人,与去年同期(工矿商贸事故40宗,死亡34人,重伤6人)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42.5%、35.29%和50%。

  火灾事故178宗,死亡3人,受伤1人,与去年同期(火灾事故99宗,死亡2人,受伤0人)相比,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79.8%和50%。

  二、9月份事故情况

  9月份共发生安全事故40宗,死亡11人,受伤27人。其中:交通事故30宗,死亡9人,受伤27人;工矿商贸事故2宗,死亡2人,受伤0人;火灾事故8宗,无人员伤亡。

  与上月环比,事故宗数持平,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10%和8%。其中: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3.45%、28.57%和8%;工矿商贸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3.33%和33.33%;火灾事故宗数持平。

  

  月环比图

  

  月同比图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25%、22.22%和237.5%。其中: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了233.33%、80%和237.5%;工矿商贸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了50%,火灾事故宗数下降了57.89%。

  三、9月事故区域分布情况

  (一)9月因交通死亡事故死亡9人。其中:平湖街道和龙岗街道死亡人数各1人,龙城和吉华街道死亡人数各2人,园山街道死亡人数3人。

  

  当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区域分布图

  (二)9月共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2宗,死亡2人。宝龙、和龙城街道死亡人数各1人。

  

  当月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区域分布图

  (三)9月共发生火灾事故8起。按街道分布,宝龙、园山和坪地街道各1起,龙岗街道5起。

  

  当月火灾事故宗数街道分布图

  四、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1-9月,共发生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294宗,其中死亡事故66宗,伤人事故166宗,财产损失事故62宗,事故共造成66人死亡、25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1.01万元。以统计上报数与去年同期相比,1-9月死亡事故增加4宗,上升6%;死亡人数持平。1-9月无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在66宗死亡事故中,涉及行人的事故共25宗,死亡25人;涉及非机动车的事故共22宗,死亡22人;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共5宗,死亡5人;涉及机动车的事故共14宗,死亡14人。

  在各类道路中,1-9月份一般城市道路是死亡事故多发生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43起,造成43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65%。

  (二)工矿商贸事故。1-9月共发生23宗工矿商贸责任事故。在23宗安全生产责任死亡事故中,其中高坠10宗,死亡10人;坍塌3宗,死亡3人;触电2宗,死亡2人;物体打击2宗,死亡2人;车辆伤害2宗,死亡2人;起重伤害1宗(技术),死亡1人;溺水1宗,死亡1人。

  高坠事故仍然是事故最主要伤害方式。

  按街道分布:宝龙街道6宗;南湾街道3宗。平湖街道2宗;布吉街道2宗;坂田街道2宗(2宗均为市报建工程);龙城街道2宗(其中1宗市报建工程);坪地街道2宗(另有1宗火灾事故,消防统计);园山街道2宗;吉华街道1宗;横岗街道1宗;

  8宗事故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占全部责任事故的34.8%,其中:区报建工程项目1宗,市报建(管)工程项目4宗,零星工程3宗。

  (三)火灾事故。1-9月我区发生火灾 178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约290.02万元,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平稳。

  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类火灾较多。其中住宅68起,占比38.20%,工厂19起,汽车15起,办公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类8起,餐馆13起,户外电线杆及露天构架7起,烧垃圾废弃物30起,其他冒烟及误报类18起。汽车火灾和垃圾废弃物火灾同比上升幅度较大。

  从区域分布上看,龙岗、宝龙、坪地街道较多。其中龙岗街道29起,占比16.29%,宝龙街道22起,占比12.35%,坪地街道21起,占比11.79%,龙城街道20起,平湖街道18起,坂田街道17起,布吉街道15起,南湾街道12起,园山街道12起,吉华街道10起,横岗街道2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类火灾相对高发。其中电气故障类78起,占比43.38%,生活用火不慎27起,外来火源15起,生产作业类15起,自燃8起,放火7起,小孩玩火4起,吸烟乱扔烟头4起,遗留火种3起,其他原因(烧垃圾、误报)17起。电气故障仍是主要的起火原因。

  五、下步工作措施

  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安全生产虽总体保持平稳,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不仅表现在各类事故仍居高不下,更表现在前期排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钉子”隐患和违法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消除。第四季度进入岁末,生产经营单位赶工期、赶订单,员工回家心切,容易疏于安全防范,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道路客运、货运繁忙,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天气风高物燥,火灾事故的风险也大大增加。第四季度历来是各类事故高发季节。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份召开,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最主要的工作任务之一。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部署,做好“特别防护期”相关工作。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立即重视起来,切实按照上级关于“特别防护期”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务必严格执法,从严查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尤其对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前期排查发现的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一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特别防护期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要做好“特别防护期”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我区于9月30日举办了一次锂电池火灾事故大型综合演练,各街道和相关单位要把演练成果转化为实战经验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消除城市公共安全重大隐患。市安委办于8月2日召开了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动员培训会议。我区于9月28日、29日分别组织开展了对政府相关单位、试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各项工作有所进展。但和兄弟区相比,目前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评估进展还比较缓慢,必须加大力度将全区风险隐患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对纳入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的重大风险要纳入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彻底消除。要通过风险分级管控试点企业创建,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全面推动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三)继续强力开展“拔钉”行动。全区13个“钉子”隐患已有6个完成第一阶段全面整治,进入后续保持管控阶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拔钉”行动工作进度,保证年底前有阶段性进展。工作中要始终贯彻“与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把“钉子”隐患彻底消除并长期管控。“拔钉”行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全面推广。目前宝龙街道将老屋村整治作为“拔钉”攻坚行动,其工作经验已在全区推广,区安委办已印发工作方案,各街道也进行了初步摸底。在目前财政补助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街道应按方案要求做好前期工作。

  (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2017年发生的所有的交通事故,凡涉及企业主体责任的,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度调查。龙岗交警大队已梳理出需要深度调查的交通事故21宗,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配合调查,责令事故单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机制,抓好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自2017年8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符合运输车辆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及其他条件的,由区安监局牵头立案查处。

  (五)按照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进入秋冬季节,天干物燥,要严密防范火灾事故。各街道、各部门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火灾重点单位要开展严格检查;要针对圣诞、元旦等重大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督导;要强化消防宣传,提前谋划做好“119”消防宣传日的各项活动,结合冬季生产及生活实际,广泛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二是预防燃气中毒事故。天气转冷往往燃气事故高发,特别是城中村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者热水器安装不规范而导致的中毒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区住建局要加强(并指导各街道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群体的宣传教育,要督促燃气供气企业履行好燃气安全的检查职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要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直排式热水器销售环节的稽查,一经发现违规出售直排式热水器的商户要严厉处罚;各街道要开展一次对出租屋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整治行动,督促直排式热水器用户尽快更换。各单位和街道要把工作做在天气变化的前面,不能等天气变冷事故频发后再“亡羊补牢”。

  三是加大对车站、物流园区的安全管控,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督促客运企业强化管理,要检查、督促驾驶员在客运车辆行驶过程中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打手机、不疲劳驾驶、不关闭行车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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