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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龙岗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将龙岗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年初制定印发《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工作指引》等文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创新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全面排查各单位法治风险,发现相关问题32处,并及时发出督查通报,督促问题单位对症施策,及时整改。

  (二)强化制度约束,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履行了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组织全区各单位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区现行有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0件。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1个科室+5个专职法务+15个兼职法律顾问”的模式,加强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审查区政府涉法文件1203件/次,处理、审核等区政府合同协议共计31件/次。

  (三)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案件评查力度,由一年一次评查,改为按季度开展评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三是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事项认领工作,并在系统内完成行政检查类监管事项的实施清单要素填写,完成率达到100%。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行政执法安全规范化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业务专题培训,全区200余人次参与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四)依法履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市率先启动政务服务+5G新应用,推出区街跨层级视频办模式;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远程视频核查业务办理。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五公开”栏目。规范全区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建立全流程监管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案件“双备案”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深化涉企联合执法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涉企联合执法检查试点工作,探索AEO免检制度等创新举措。今年以来,各街道共开展涉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194次,检查企业263家。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晋周同志在龙岗区调研中,对该项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做到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4宗,其中行政首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2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区街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创新开展领导干部“我当调解员”活动,今年以来,共有290名领导干部参与排查矛盾纠纷隐患264个,调处案件223宗,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18宗。今年9月,领导干部“我当调解员”活动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选编》。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0宗,较去年同比增长1.8倍。行政复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将矛盾化解在复议阶段,今年已撤回申请的18宗,占全年行政复议案件的18.4%。

  (七)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出台《区政府常务会双月学法实施方案》,常态化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推动龙岗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区先后两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统筹部署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年初,龙岗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述法试点工作联系点,组织全区7个党委部门和23个政府工作部门完成述职述法工作,进行书面述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达125人。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认识仍需提高。部分单位对涉及全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不积极、不主动担当,推进工作中缺乏预见性、计划性和针对性,不尽力完成市对区的考核任务。在决策中应有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程序,尚未实现合规范全覆盖。

  (二)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各街道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龙岗区将认真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重点将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查。继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优化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体系。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街道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

  六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注重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及法院沟通,保障行政纠纷依法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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