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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14〕2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龙府办〔2014〕2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龙岗区构建空间资源保障体系实施方案》、《龙岗区构建招商引资体系实施方案》、《龙岗区构建企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3个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配套实施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龙岗区构建产业空间资源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保障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龙岗空间大、资源多的相对优势,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创新管理利用方式为突破,通过土地整备、城市更新改造,积极打造一批高端产业载体,形成资源动态配置的完备产业空间资源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提供产业用地200万平方米以上,整备出产业用地250万平方米以上;推出高端产业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推出创新型产业用房50万平方米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1.加大土地整备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土地整备运行机制,包括探索土地整备共享新机制、建立土地整备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整合市、区、街道、社区和中介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强力推进重点片区、重点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重点推进华为科技城、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宝龙高新园区、深圳国际低碳城等的土地整备。完善土地整备信息库,实现土地整备信息共享。到2018年,整备出产业用地250万平方米以上。

  区土地整备中心、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推动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力度,建立“以房招商、以房养商、以房稳商”新机制。鼓励采取“竞地价、限房价”的方式,由市、区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按一定比例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对已出让的产业用地,鼓励提高容积率,按一定比例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出台全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到2018年,建成创新型产业用房50万平方米以上。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城市更新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推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大力推动天安云谷等旧工业区拆除重建升级改造,到2018年,改造用地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实施局部拆建、功能改变、综合整治等复合式城市更新,到2018年,改造用地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

  区经济促进局、城市更新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挖潜社区产业空间资源。全面梳理社区的土地、厂房等产业空间资源,加强全区产业空间资源的统筹。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土地整备、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园区服务配套等项目的积极性。落实市“1+6”文件精神,引导原农村集体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用地通过公开交易平台以挂牌方式进入市场。鼓励社区以土地、物业合作或入股参与现代产业园区、产业项目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提高社区产业空间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益。

  区财政局(国资委)、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5.优化升级低端企业退出空间。加大低端企业清理淘汰力度,建立成片清理淘汰工作机制。强化对低端企业退出后空间的统筹,建立厂房、土地数据库,促进企业退出后空间的优化升级和科学有效利用,及时为高端产业提供载体,切实形成低端载体转高端、高端载体引进高端产业的常态机制。

  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二)科学配置空间资源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龙岗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按照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产业空间资源,构建生产、生态、生活一体的综合生态环境,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产业空间分区规划引导,完善重点片区、园区规划布局,加快推动和引导新增产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促进产业聚集化、高端化发展。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差异化配置空间资源。房地并举,优先供房。对不同规模的产业项目,按照“上市企业一块地、亿元企业一层楼、小微企业有空间”的思路进行配置。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总部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优先配置产业空间。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成长型企业、中小企业空间需求,引导企业优先采取租赁、购买的方式解决生产及配套用房。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优化创新型产业用房配置。按照租售并举的原则配置创新型产业用房。采取租金补贴或租金优惠等措施,重点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培育创新型产业用房市场,允许以“限销售对象、限销售价格、限二次转让周期”的方式向市场流通创新型产业用房。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文产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创新产业空间对接方式。加强产业空间需求企业与产业载体建设开发单位的合作,引导产业空间需求企业通过参与产业载体建设的方式,将空间需求企业植入合适的产业载体,满足产业空间需求企业的落地需求,减少产业空间资源的浪费,减少载体开发建设单位的招商环节。

  区经济促进局、城市更新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三)加强监管服务

  1.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开展闲置用地调查摸底,加强对已出让土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对未按期开工,非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闲置,要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符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件的,坚决依法收回。

  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建立产业空间对接服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龙岗区产业地图——产业空间载体资源库,搭建产业空间供需信息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实现招商引资项目库与产业空间载体资源库的高效对接。建立产业空间资源利用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及时提升产业项目用地用房利用效益。健全产业项目用地用房准入、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低附加值、低效能产业有序退出,为优质项目提供发展空间。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确保全区产业空间资源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龙岗区构建招商引资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完善和巩固区、街道、社区三级招商引资体系为依托,按照“高端集聚、高端引领、创新驱动、创新发展”的要求,积极引进高端企业、高端人才和高端创新平台,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招商引资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全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培育和引进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300家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上市和拟上市企业200家以上,引进规模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100家以上,累计新引进投资1000亿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招商工作机制

  1.巩固三级招商引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招商引资体系建设,落实招商专员进社区制度,区级招商专员定期深入街道和社区,指导并统筹基层招商引资工作。街道成立招商引资专职机构,明确招商引资职能,对社区招商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落实招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招商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培养壮大招商引资专业队伍。

  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规划国土、产业部门、土地整备部门、街道“四位一体”项目推进机制,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流程,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引进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项目对接跟踪督办、绩效考核、奖励激励等机制。建立区领导挂点联系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制度,推动优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体旅游局、土地整备中心、文产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完善产业用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加大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力度;建立项目综合效益准入门槛制度,对所有引进项目进行正负贡献量化评估,并将结果作为政府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从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科技含量、财税贡献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着力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体旅游局、文产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1.大力引进高端项目。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央企、总部经济、上市、拟上市公司等一批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影响产业区域布局、拥有高端技术和关键产品的项目,推动产业水平向高端发展,增强我区产业综合竞争力。到2018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0家以上,培育和引进上市及拟上市企业200家以上。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大力引进新兴产业。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在智慧产业、3D产业等领域打造一批在细分行业、新兴业态上领先全市乃至全国的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形成可持续的新经济增长点。到2018年,培育和引进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300家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咨询、人才资源服务等专业机构,大力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门专业、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品牌会展、高端旅游等高端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规模和档次,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18年,引进规模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100家以上。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文产办、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大力汇聚创新资源。积极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资联盟等平台,加速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的高等院校、特色学院,依托高校资源和科研平台,全面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18年,引进和建设区级以上创新平台120家以上,其中市级以上80家;建设特色学院2-3家。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文体旅游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5.大力集聚创新人才。加强与高校、社会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到2018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5个以上。

  区委组织部、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三)拓展招商引资渠道

  1.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围绕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统一制定我区整体形象宣传策划方案,每年策划组织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的招商推介活动和城区形象宣传活动。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介龙岗,提升龙岗影响力。全力加强龙岗中英文投资网建设,强化网络招商功能。

  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文产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充分利用省、市招商平台。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专业招商交流活动,定期向市级招商部门收集招商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信息,引荐合适的重点项目到我区,并做好深度的拜访、交流、跟进,不断开辟招商新领域。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加强与中介机构合作。加强与国内外权威行业组织、知名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高端专业中介机构合作,建立起多元化招商体系,不断延伸招商网络。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完善招商引资顾问体系。聘请一批既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又熟悉深圳及龙岗情况、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作为招商引资顾问,形成完善的招商引资顾问体系,为我区招商引资出谋划策。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文产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四)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库

  1.建立产业空间载体资源库。开展全区产业空间载体资源普查,全面梳理产业用地、产业用房,建立产业空间载体资源数据库,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产业空间载体资源库于2014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办、土地整备中心、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多渠道、全方位搜集、挖掘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重点项目的分类管理、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储备,最大限度满足项目推介和招商谈判的需要。招商引资项目库于2014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文产办、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实行招商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全区各街道、社区招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渠道互补,促进招商项目、产业空间载体资源信息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分配和有效流转,提高社区土地资源和产业用房的利用效率。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文产办、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确保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龙岗区构建企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健全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我区服务企业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诉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在企业服务中的关系,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布局,强化服务市场培育,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分工明确、方便快捷、服务精准”的企业服务体系,促进政企沟通服务更加便捷,行政审批服务更加高效,政策引导服务更加规范,融资担保服务更加多元,市场开拓服务更加精准,科技创新服务更加高端,人才保障服务更加系统,社会中介服务更加专业。

  三、工作措施

  (一)政企沟通服务

  1.完善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制度。区领导分别挂点服务包点街道的重点企业,定期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各街道参照区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制度完善街道服务企业制度。

  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完善企业问题日常收集制度。街道负责日常联系辖区企业,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前期协调。有关重点问题提交区经济促进局梳理后报区政府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完善企业问题解决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区政府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企业提出的问题。对重点企业提出的重大紧急问题可临时召开区政府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每两月督查1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实现政企便捷互动。加快建立企业综合信息互动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和企业需求的双向交流。到2014年,开通企业综合信息互动平台。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二)行政审批服务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申报资料。开通重点企业和项目绿色办事通道。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审批职能单位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加快以网上审批系统、效能监察系统为重点内容的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进度。加快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等业务,实现企业网上办事和政府部门审批信息共享。

  区科技创新局、监察局、政务服务管理办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三)政策引导服务

  1.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梳理全区现有的产业扶持政策,形成清晰、简洁、层次分明的“1+N”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商贸物流业、旅游业、体育业向大型示范性、典型代表性、行业领军性发展。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国资委)、文体旅游局、文产办、龙岗市场监管分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加强政策宣传。借助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及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政府相关政策。组织召开区、街道、工业园区等不同层面的政策宣讲会。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国资委)、文体旅游局、文产办、龙岗市场监管分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四)融资担保服务

  1.拓宽融资支持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区布局设点,提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我区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龙岗区开展中小企业融资配套服务。鼓励优质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公司债”、“集合债”等方式直接融资。

  区经济促进局、财政局(国资委)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区创业投资广场做精做专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服务。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为优质企业寻找合作金融机构。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国资委)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建立企业践诺守信机制。整合各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动态数据库,建立失信企业惩戒制度,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五)市场开拓服务

  1.支持企业参展。对企业参加市、区政府组织的国内展会的展位费、布展费、人员差旅费等给予相应支持。对企业自行参加经认定的国内综合性和专业性展会及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扶持。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拓展会展平台。借助华南城会展中心、国际低碳城会展中心及大运场馆,积极组织各类会展服务,形成龙岗会展品牌。

  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六)科技创新服务

  1.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模仿创新。支持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作为技术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研制。支持科技企业与海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提供创新平台服务。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平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满足企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空间发展需求。到2018年,打造区级以上创新平台120家以上。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七)人才保障服务

  1.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深入了解重点企业和园区的人才现状和需求,继续加大力度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赴海内外人才集聚地区和国内高校揽才纳贤。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快捷的预约服务。举办高层次人才“龙岗行”活动,吸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落户龙岗。到2018年,通过政府搭台的方式,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15000名以上。

  区人力资源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强化人才高效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专家联谊活动,定期组织优秀专家学习和交流。加大重点园区和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建设力度,按照相关政策提供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服务。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和劳动力培训体系,落实各项人才服务政策。

  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人才住房建设,用足用好人才安居政策,积极探索人才住房租售机制。将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企业中等收入的青年人才,推出各层次保障性住房,满足各类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到2015年,竣工31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人才安居住房2.5万套以上。

  区住房建设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八)社会中介服务

  1.发展专业服务机构。重点培育和引进信誉高、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会展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服务机构。到2018年,引进20家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区经济促进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2.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鼓励组建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行业商(协)会,协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推动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内部的竞争行为。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行业培训、商务交流、联络联谊等活动,提升行业竞争力。到2018年,成立行业商(协)会20家以上。

  区工商联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3.发挥园区专业运营机构作用。推广龙岗天安数码城、中海信科技园等园区运营机构的管理模式,鼓励社区与专业运营机构合作,由专业运营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投融资、产业链配套、公共配套、商务配套等专业化服务。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4.健全企业法律服务保障。深入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强化律师个人诚信自律意识,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组织引导社会法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区司法局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确保全区企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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