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区应急办《龙岗区开展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龙岗区开展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178号)、《关于转发深圳市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1〕7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是中德灾害风险管理合作项目的子项目。中德灾害风险管理合作项目是中德双方为加强两国灾害风险管理合作与交流,在灾害风险管理领域进行的合作,由国家行政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简称GIZ,代表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合作,共同实施。合作单位还包括国务院应急办、中国地震局、德国联邦技术救援署、联邦公民保护与灾难救助局以及德国联邦危机管理、应急规划和公民保护学院等机构。
目前,国务院应急办、国家行政学院选择了广东省和重庆市具体承担该合作项目的子项目试点工作。广东省确定深圳、河源两市作为子项目试点城市先行开展工作。我区与宝安区为深圳市的试点,形成成熟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二、试点目的及意义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区实际的一整套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流程和相关技术体系;通过对应急预案体系的优化以及对优化预案的模拟演练,带动我区灾害风险管理由单纯的突发事件应对,向全过程的风险治理转变,为我区学习国际风险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提高特区一体化后的城市整体应急管理水平,提供借鉴。
三、试点内容
结合大运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与有效做法,组织开展地方政府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主要内容为公共风险分析与预案优化工作,实施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的排查、识别、登记、分析、评估以及预案的优化、演练工作。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深圳市龙岗区开展地方政府灾害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延奎同志担任组长,区应急办杨凯成同志担任副组长。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试点办)设在区应急办,区应急办邹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办、卫生局、安监局、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深圳燃气集团龙岗管道气公司及风险隐患所涉街道办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区试点办负责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风险分析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
1.组织培训、部署试点任务。
2011年11月中旬,由区试点办组织,区应急办具体承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配合,邀请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专家,向区、街道部分专业应急机构人员讲授德国公民保护工作中具体的风险分析的方法,为下一步试点区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做好理论和技术准备。培训时间为期4天。
培训期间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2.开展隐患排查、识别和登记工作。
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结合我区大运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全面开展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类风险隐患排查、识别和登记工作。重点排查地质灾害、火灾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隐患,以及辖区内易发多发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雷电等可能造成的危害。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区应急办:作为总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工作的开展、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收集各参加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识别和登记工作的资料。
区安监局:负责排查辖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进行识别和登记。
龙岗公安分局:负责排查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并进行识别和登记。
龙岗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辖区危化品运输的隐患,并进行识别和登记。
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负责排查辖区地质灾害的隐患,并进行识别和登记。
深圳燃气集团龙岗管道气公司:负责排查燃气存储、运输、使用的重大隐患,并进行识别和登记。
各街道办:负责为各职能部门提供辖区的相关情况、数据等必要的协助。
以上单位的工作需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报区试点办。
3.开展风险分析、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2011年12月中旬开始,各参加隐患排查、识别和登记工作的单位分别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组织专家、专业公司技术人员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目录,研究确定风险分析临界值、参数设定标准,全面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完成风险矩阵图。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区应急办:负责组织专家、专业公司技术人员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目录,研究确定风险分析临界值、参数设定标准,并为各单位全面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完成风险矩阵图提供技术支持。
区安监局: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龙岗公安分局: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重大火灾隐患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龙岗交通运输局: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危化品运输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深圳燃气集团龙岗管道气公司: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燃气存储、运输、使用的重大风险源(点),根据培训学习的德国风险分析方法,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矩阵图。
各街道办:负责为各职能部门提供辖区的相关情况、数据等必要的协助。
以上工作需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并报区试点办。
4.制作三维风险地图。
2012年2月上旬,参加试点工作的单位在国家行政学院、市应急办的指导下,在专业技术公司的配合下,制作三维风险地图。
5.参加风险分析专家论证会。
2012年2月中旬,区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由国家行政学院、市应急办组织召开的风险分析专家论证会,研讨、论证、完善风险分析报告和三维风险地图。
(二)预案优化阶段(2012年2月—3月)
1.对现有预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审查。
2012年2月中旬,区应急办对全区范围内现有预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审查。
2.开展预案优化专题培训。
2012年2月下旬,区应急办组织举办预案优化培训班,邀请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专家讲授预案优化方法,为下一步的预案优化和风险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3.根据选定危险源(点),制作预案优化模板。
2012年3月上旬,参加试点单位在国家行政学院、GIZ及省、市应急办的指导下,根据危险源(点)制作预案优化模板。
4.对预案进行优化、调整、修订、合并。
2012年3月中旬,区应急办牵头,各参加试点单位对辖区相关预案进行优化、调整、修订、合并。
5.对部分重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和进一步优化。
2012年3月下旬,区应急办牵头对部分重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和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2年4月)
1.撰写龙岗区突发事件公共风险评估与控制总报告。
2012年4月,在国家行政学院,省、市应急办的指导下,区应急办撰写突发事件公共风险评估与控制总报告,报市试点办、省应急办备案。
2.撰写试点工作总结。
2012年4月,区试点办撰写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报省、市应急办。
六、经费保障
根据相关意见,国家、省、试点市、区原则上按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承担相应工作经费。区财政承担我区试点所需工作经费。
七、预期成果形式
(一)区突发事件公共风险评估与控制总报告。
(二)区三维风险地图。
(三)风险分析标准化操作流程。
(四)应急预案优化操作流程。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灾害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工作是平安深圳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2011年及2012年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试点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二)密切协作,扎实推进。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参加试点的单位(区安监局、龙岗公安分局、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滨海规划国土管理局、深圳燃气集团龙岗管道气公司)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2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11月18前报区应急办(联系人:黄军,电话:28909110)备案,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的风险源(点)进行全面排查、识别、登记、分析、评估以及做好预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审查等基础性工作。区政府有关单位、各街道办要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本行业、本系统的风险隐患数据,加强协调配合,协助开展试点工作。
(三)及时总结,做好成果应用工作。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寻求解决途径。要根据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及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适时向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