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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深龙府办〔2010〕76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单位要以弘扬爱国主义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在元旦、春节期间扎扎实实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

  2011年是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年,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发展不忘国防、致富更重拥军的意识。大力宣传驻区部队在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的重大贡献和拥政爱民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革命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引导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克服困难,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弘扬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近年来涌现出的爱国拥军、拥政爱民和复转军人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了解驻区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深入开展“十百千万关爱功臣”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访慰问驻地部队,走访各类优抚对象,送上慰问金、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情况,从实际出发,就地就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可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召开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茶话会等,通报当地拥军优属工作情况,主动征求当地驻军和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开展“学习人民解放军,热爱人民解放军”活动,热情地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增强军政军民团结。要鼓励和组织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积极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部队建设,为驻区部队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大力配合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和科学实验,主动提供场地、道路、水电、通讯、食宿等保障。要主动与驻地部队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营区环境整治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充分运用社会、科技、教育、信息等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帮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不断加强科技拥军、智力拥军力度,把地方最新的科研成果嫁接到部队科技练兵领域,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部队完成多样化的军事任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拥军优属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29号)的要求,把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保障军人和优待抚恤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的发放、兑现和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区内旅游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的优待情况,巩固我区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要切实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帮助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

  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拥军优属活动要讲究实效,做到既隆重热烈、丰富多彩,又俭朴节约、避免铺张浪费,真正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各街道、各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1年1月25日前书面报区双拥办,并附电子版(地址:海关大厦西座507室,联系人:相永华,联系电话:28948169,传真:28948311)。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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