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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09〕60号关于批转区水务局龙岗区社区基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投资和维护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08〕97号)和区政府四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解决我区城市化后社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供水管网老化、锈蚀、漏损严重及改造滞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供水规范化服务和安全保障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和现代化新城区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精神,提高社区基层供水保障服务水平,实现优质供水为目标,对全区社区供水管网改造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兼顾,分步实施,利用4年时间全面对社区给水管网进行改造,全面提高社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我区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达到如下目标:

  (一)全区实现供水安全保障率≥97%,供水普及率≥99%,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99%,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7%,管网漏损率≤10%。

  (二)在完成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后,实现由供水企业对基层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范围的多层住宅实行抄表到户,取消供水“中间层”。

  (三)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实施一批管网改造工程,解决我区供水矛盾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社区供水问题,提高我区供水覆盖率和供水普及率,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四)根据全覆盖原则和《龙岗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专项规划》,结合我区旧城改造和消防专项整治项目,从2009年至2012年分4年对全区基层股份合作公司范围内的社区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

  三、建设方式

  (一)投资方式。列入区政府2009-2012年投资计划,市、区政府及区内供水企业按1:1:1比例承担,即市、区政府及区内供水企业每年各投入5000万元,分期、分批、分步实施基层股份合作公司管网改造工程。

  (二)建设主体。辖区供水公司为基层社区管理范围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前期设计、施工招标、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审计结算与决算等。

  (三)前期工作。辖区供水企业自行委托开展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并负责按基建程序组织施工招投标。2009年的社区管网改造项目前期设计由供水企业先行开展,费用由区社区管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管网办)审核后按政府和供水企业分担原则进行资金核付。2009年后属政府投资的社区管网改造项目前期设计费用由供水企业向区发改部门申请,公开招标完成设计工作。

  (四)资金支付。供水企业出资部分,由供水企业直接拨付。由市、区政府出资部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及有关规定直接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拨付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单位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需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经市、区水务部门签注意见后,报市、区财政部门审批支付。

  四、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一)工程招标。由市、区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的有关规定,由供水企业备齐有关资料直接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招投标。由供水企业投资的改造项目按照市、区政府的相关建设程序执行。供水企业组织的招投标结果要报区社区管网办登记备案。

  (二)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区管网办、街道办、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工程审计结算及竣工决算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和审计结算情况报区管网办备案。

  (三)资产移交。由市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市政府所有,由市国资委接收后委托供水企业使用和维护管理。区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区政府所有,由区国资办接收后委托供水企业使用和维护管理。委托管理时,市、区国资委应通过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所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容、计费标准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管理费用可纳入水价成本。

  五、实施步骤

  我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从2009年1月开始,2012年12月底全面完成。由于改造工程项目较多,工作量大,按每年分批实施改造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审核(1个月)

  根据我区社区供水管网实际,并结合旧城改造和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由供水企业初步选定社区给水管网改造项目上报。区管网办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道,进行项目实地核实,初步确定改造项目后,报区社区供水管网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二)前期设计阶段(3个月)

  由供水企业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2009年需改造项目的设计编制工作。当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的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由深水龙岗水务集团组织设计单位汇总完成全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议书设计、初步设计后,报市、区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再报区发改局初审,并由区发改局报市发改局申请立项。

  (三)前期实施阶段(3个月)

  待立项申请审批通过后,由供水企业根据属地情况分别报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工程报批工作,并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等前期建设工作。各供水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按市政府要求的比例投入。

  (四)全面实施阶段(5个月)

  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和布吉供水公司要切实落实责任,集中技术力量,加强管网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实施我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同时加大取消供水中间层工作力度,提高社区供水规范化服务水平。

  (五)移交管理阶段(1个月)

  管网改造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由市、区国资管理部门接收,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委托供水企业使用和维护管理。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将定期对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落实责任。坚持“全区统一部署、政府领导、分管部门指导、供水企业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和布吉供水公司负责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确保2012年完成实施目标。

  (三)落实资金。基层股份合作公司范围内的管网改造资金由市、区财政承担部分,分4年列入政府项目投资计划,区财政根据发改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及布吉供水公司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每年投入5000万元的管网改造经费。

  (四)加强管理。加强对我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项目申报、计划安排、资金管理、工程检查与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严格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保证专款专用,提高市、区财政资金的投资绩效。

  (五)加强人力。深水龙岗水务集团和布吉供水公司要抽出骨干力量,组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队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检查督促。市、区水务局及区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街道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展、供水中间层取消情况和供水水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附则

  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参照《关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09〕6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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