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府办〔2008〕61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六日
龙岗区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打击传销成果,从源头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熊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萧月珊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龙岗工商分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评比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龙岗工商分局彭惠兴同志担任。各街道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全区要在前两年试点和重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趁势而上,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率达到90%,合格率达到8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推进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居委等基层组织要认真按照打击传销活动责任分工,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与建设“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等活动相结合,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到社区、居委,各层级签订责任书,将创建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包片包区包楼包户,一包到底。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政权具体落实,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机制建设,整合监管资源,着力提升创建实效。在社区全面推行“五个一”(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创建层次,着力构建预防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惩头目的执法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充分整合现有各类资源,注重发挥工商红盾服务维权站、社区警务室和出租屋综管办等现有机构的作用,交叉业务捆绑作业;调动治安联防队和房管员、社区协管员队伍,发动社区党员、离退休公务员和社区活动积极分子,共同参与创建活动,构建“多员捆绑、多级联防”的监管网络。突出抓好出租屋管理重点环节,完善出租屋管理机制,建立出租屋管理信息平台,逐步规范出租行为,有效压缩传销人员活动空间。
(三)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是打击传销活动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根本保障,也是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在创建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传销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揭露传销手法及其欺诈本质,宣传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社区”的活动成果,彰显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要在社区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构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阵地,切实做到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家庭、入人心,使广大社区群众深刻认识传销、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形成群防群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按照“全面推广、完善深化”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各街道要在2008年9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90%社区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合格率达到80%(创建标准见附件1)。
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牵头,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二)确定大鹏街道、南澳街道为我区创建“无传销街道”活动示范街道。
此项创建工作由龙岗工商分局牵头,大鹏街道办、南澳街道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区打传办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督导检查方案》(附件1)和《深圳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2)组织各成员单位交叉督导检查(2008年8月26-29日完成)。
(四)总结创建活动,解决存在问题,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迎接市打传办组织的交叉督导检查(2008年9月16-30日)和全省创建活动检查验收(2008年10月至11月)。
第(三)、(四)项工作由龙岗工商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把“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作为龙岗建设“产业发达、平安和谐、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的现代化新城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为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切实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街道办将本辖区社区总数、名单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社区名单,以及创建工作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于8月15日前报送区打传办(联系人:林海容,联系电话:28908860,传真:28918833)。
附件:1.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督导检查方案
2.深圳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督导检查方案
为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全面检查我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情况,促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龙岗,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8月26-29日组织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分2个督查组,对全区各街道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督查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考核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深入基层、走进社区,掌握基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实际情况;
(二)交叉编组、相互学习、改进方法、取长补短,提高我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体水平;
(三)实事求是地总结各街道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交流通报情况,抓好典型,将表彰和追责相结合,切实督导和推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深入开展。
二、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一)各街道办贯彻落实2007年12月14日全省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情况,检验创建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
(二)考核各街道办及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部门配合、监管措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以及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督查形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创建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家庭等多种形式,按照各街道社区基数的1/3,实地抽查社区,检验创建实效。
四、督查时间
8月26日至29日。
五、督查组督查范围分工
第一组,督查范围:龙岗街道、坪地街道、坪山街道、坑梓街道、葵涌街道、大鹏街道、南澳街道。
第二组,督查范围: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横岗街道、龙城街道。
附件2:
深圳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地区: 得分: ( 总分100分)组长签名: 时间: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得分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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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主要领导对打传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4分) |
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关于开展打传工作的文件;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件,督办件;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得分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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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查处传销行为。(5分) |
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传工作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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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辖区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政府与所属各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之间层层签订辖区属地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3分) |
打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落实打传工作的方案、通知、会议纪要;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得分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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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社区、出租屋、外来人员加强管理,监管有方,措施得力。(4分) |
对出租屋、外来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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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信息专报及重大信息上报制度,能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情况。(2分) |
关于打传和创建工作的信息、简报等文件;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得分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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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人员热情、耐心接待群众举报与上访,详细记录相关情况,无推诿、不受理现象,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交办、转办举报线索。(3分) |
接待群众上访、投诉的书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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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5分) |
举办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班、咨询活动的方案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