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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龙岗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龙岗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9.20”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落实措施,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回头看”督查的内容

  1、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部署情况;

  2、今年以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9.20”以后,在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学校及周边安全、特种设备、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工作情况;

  3、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措施及成效;

  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档案建设情况,如各类计划、通知、方案、总结、台账、登记统计资料等;

  5、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6、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核查情况。

  (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和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要结合我区实际,加大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

  一是各街道办和出租屋综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出租屋业主和用户的宣传教育、管理和检查工作力度,提高居民用电、用气等安全意识,防止触电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是葵涌、大鹏、南澳街道办和农林部门要加强东部海域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确保海上安全;

  三是各街道办和农业、消防等部门要针对秋冬季节气候干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力度,防止发生山火;

  四是各街道办和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汽车站、公交总站的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安全出行;

  五是建设、建筑工务、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G205国道改造、地铁3号线、大运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节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

  三、活动开展方式

  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1月10日。

  由各街道办、各部门自行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要有详实记录。

  区督查组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今年以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以及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省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各街道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深入第一线,查漏补缺,确保存在隐患的场所能关得住、封得了、改得好,防止回潮,从而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二)强化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管,加强督导,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回头看”和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各街道办要充分运用“大综管”平台,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突出社区巡查作用,切实掌握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到位。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奖励隐患举报,提高全民参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情况于2009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朱剑锋,刘云耀;电话:28949207;传真:2894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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