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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龙岗区“应急管理进学校”先进集体的通报

  深龙府办〔2008〕82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推动应急工作进学校的通知》(深龙府办〔2007〕59号)精神,全区各学校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进学校”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应急安全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学校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应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了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形成了我区应急管理进入每一所学校,应急常识普及每一位学生的良好局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区政府决定对在全区应急管理进学校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平冈中学、布吉高级中学、坪山高级中学、龙城初级中学、龙岗区实验学校、龙城小学、平湖中学、平湖鹅溪小学、平湖中心幼儿园、布吉木棉湾小学、布吉中心小学、布吉中学、布吉德兴小学、布吉智民实验学校、坂田小学、坂田万科城实验学校、坂田宝岗小学、南湾沙湾中学、南湾沙西小学、南湾沙湾小学、南湾南岭小学、横岗四联小学、横岗街道中心小学、横岗六约小学、横岗中学、横岗保安小学、龙岗南联学校、龙岗中学、龙岗新梓学校、龙城龙西小学、龙城西埔小学、龙城盛平小学、龙城兴泰实验中学、龙城爱联小学、坪地中学、坪地街道第一小学、坪地坪东学校、坪地街道中心幼儿园、坪山中心小学、坪山中学、坪山碧岭小学、坑梓中心小学、坑梓金田小学、坑梓龙田小学、坑梓秀新学校、坑梓光祖中学、葵涌中心小学、葵涌街道第二小学、葵涌中学、深圳亚迪学校、大鹏街道第二小学、大鹏华侨中学、南澳街道中心小学、南澳中学等54个“应急管理进学校”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保持荣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学校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危机和应急意识,警钟长鸣,恪尽职守,不断提高全区预防、控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把龙岗建设成为产业发达平安和谐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的现代化新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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