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科技创新局编制的《龙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不再列入龙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 附件1:龙岗区2020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doc
  • 附件2:龙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