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科技创新局编制的《龙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不再列入龙岗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请将鼠标悬浮在对应栏目、 标题或者右键选取正文, 数字人即可翻译对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