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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因由】

  5月23日6时20分,河北省张石高速保定市涞源段浮图峪五号隧道发生车辆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3人死亡。据保定市政府通报,事故共造成9部车辆受损,其中1部货车载有氯酸钠危化品,5部载煤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共发生3起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暴雨、雷电等不利天气增多,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频率将进一步增加,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风险加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预警内容】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防范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新区,下同)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河北省张石高速“5·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1.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季度历来是生产经营活动高峰期、道路运输繁忙期、各类事故高发期,各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不得有丝毫懈怠和麻痹思想,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确保特别防护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多渠道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将桥梁、隧道以及其他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列为管控和整治重点,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务,严格路面巡查;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违规进入限行路段或夜间违规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逐车抓拍,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减少和遏制因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隧道通行车辆的监测监控,严禁限行车辆违规进入隧道区域;要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市场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罐体的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

  3.严格落实托运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及道路运输部门要督促各类运输企业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并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或者监控终端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要引导涉及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加大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的力度,严格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控,发现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再培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4.加大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注重拓宽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通过“交警说法”、“阿sir说交通”等专栏专版开展深度宣传,深刻剖析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切实提高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河北省张石高速“5·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层层通报至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强化车辆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遵纪守法意识,切实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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