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龙岗区实际,我局对2017年发布实施的《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6号)进行修订,形成了《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修订质量,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区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10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706室(邮编518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cfwk@pnr.sz.gov.cn。
附件:1.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