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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关于区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黄红清、刘汉喜、李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供公证便民服务的建议”(第202000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龙岗公证处体制改革问题

  我市现有公证机构11家,体制分类如下:

  (一)法定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二)合作制机构: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深圳市龙华公证处(龙华区属);

  (三)区属未定体制机构(类似合作制):深圳市坪山公证处;

  (四)企业化管理机构:深圳市福田公证处;

  (五)传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深圳市罗湖公证处、深圳市南山公证处、深圳市盐田公证处、深圳市宝安公证处、深圳市龙岗公证处。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依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省司法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2019〕118 号),近年来新成立的公证机构体制均较为灵活,而原区属各公证机构,由于涉及到历史包袱、人员分流等原因,改制难度较大。

  为了激发员工积极性,龙岗公证处于2019年出台了《龙岗公证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鼓励一线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公证服务。针对非在编公证员,我处参照体制灵活的兄弟公证机构,按业务收入和办证数量给予一定的比例提成。我处注重完善事业单位运行体制,落实法人财产制度公证机构有自己独立账户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主任(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关于便民举措的问题

  自2017年8月司法部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了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龙岗公证处三年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我处依托 “12348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网”,在公证员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每周均安排四名公证员在服务网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同时,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老百姓提供网上宣传、资料下载及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借力全市公证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信息核查共享,让群众少跑路、少开证明、少提供资料。

  (二)在区司法局大力支持下,一是在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办证窗口,完善办证服务点布局,便利群众。二是在原来“周六不打烊”便利基础上,周六延时服务从一个办证点增至两个办证点,延长服务时间,“周六不打烊”常态化,现场办理,现场出证,群众纷纷点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深入基层深入百姓,主动“走出去”,将上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办公证常态化,前往社区提供“坐诊”式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员作为“专业型法律人才”,还为老百姓提供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彰显先行示范区法律人的风采。

  (三)进一步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畅通网上办证渠道,打造互联网+公证的“龙岗招牌”。2020年龙岗公证处进一步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便利老百姓,我处紧急开发网上办证系统,开通微信城市服务,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实现部分公证事项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审核、网上交费。

  (四)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开通远程视频办证,特别是针对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老弱病残,通过远程视频办证,便利老百姓办证。

  (五)因龙岗地域广阔,原住民较多,对公证的需求度高,且办证要求多、杂、难。针对龙岗的特殊情况,我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抽调理论与实践能力强的年轻办证人员,我处积极推进“公证下乡”服务,积极推进与社区股份公司签署公证法律服务合同,深入社区、深入股份公司、深入自然村,站在基层工作的最前哨,为老百姓办理各项公证业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公证人员的足迹遍布全区十一个街道、一百五十五个股份合作公司,三百多个村民小组,力争打造“百姓满意度一百分”公证处。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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