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67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文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更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房地产产权登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区11个街道共142家社区股份合作

  公司和218家子(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个人股股东人数64,774人。

  从2004年至今,我局共出具物业产权名称更名证明21份(含原村委会、村民小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及原村、组集体创办的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集体企业资产)全部纳入股份合作公司,其中涉及村委会的174本,物业面积412,844.2平方米,经济合作社的6本,物业面积2378.95平方米。

  据各街道初步统计,截止到现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房地产产权登记名称统计表有产权证书的共计730本,物业面积1,760,711.18平方米。

  二、房地产产权归属政策依据

  根据区政府《关于我区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试行办法》(区城市化办〔20048号)精神,涉及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三)对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进行核实、界定理顺产权关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含村委会村民小组经济发展公司、股份合作社资产),全部纳入股份合作公司其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纳入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根据区政府城市化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原××村、××组、…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含原村委会、村民小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及原村、组集体创办的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集体企业资产)全部纳入公司。

  、我意见

  为理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产权“证实不一”的问题,避免形成产权不清的新历史遗留问题,方便股份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我局指导配合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房地产产权更名工作,为股份合作公司将原村委会、居委会、经济联合社名下物业产权名称更名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名下出具物业产权名称更名证明。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我局出具的物业产权名称更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更名手续。需办理房地产产权更名手续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房地产产权证书共计730本,涉及物业176万平方米。

  据了解,龙岗、龙城、宝龙、坪地等街道房地产产权更名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点负责,其中龙岗街道有97本,物业面积102,409.32平方米;龙城街道有26本,物业面积68,766.76平方米;宝龙街道有9本,物业面积28,166.13平方米;坪地街道有116本,物业面积110,929.58平方米。平湖、布吉、吉华、坂田、横岗、园山等街道房地产产权更名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布吉登记点负责,其中平湖街道有210本,物业面积287,809.58平方米;布吉街道有69本,物业面积212,458.72平方米;吉华街道有23本,物业面积102,376.04平方米;坂田街道有8本,物业面积157,993.93平方米;南湾街道有14本,物业面积55,871.64平方米;横岗街道有48本,物业面积81,989.92平方米;园山街道有110本,物业面积551,939.56平方米。详细情况见附表。

  近两年来,我局一直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点和布吉登记点进行更名登记工作。其中,龙岗登记点回复:按惯例可以办理。布吉登记点回复:内部操作规程尚不明确,无法办理。

  综上,因产权名称更名属市产权登记中心的职能,建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此类问题尽快研究可行性方案,出台全市统一操作指引,切实解决在2004年农村城市化后原村民委员会的房产证权利人无法顺畅更名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理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产权问题,加强集体物业管理。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房地产产权登记名称统计表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

                                     2019412

  联系人:黄庆华

  电  话:28922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