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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区第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39号汇办意见的函

卫生计生局

  丽怀、陈4名人大代表在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190139号《关于提请龙岗区政府大力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若干建议提出“龙岗区要打破医疗垃圾处理垄断局面,通过市场化配置,给予社会办医疗机构更多选择权,引入竞争,提升医疗垃圾处理效率和质量,确保百姓安全”。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情况

  医疗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其中一种,废物类别为HW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具备专业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由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通过招标、招募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决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并向其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企业处理医疗废物要取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权。

  二、医疗废物处置价格情况

  2004年,原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偿医疗废物处置成本,保合理盈利等原则制定了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价格标准(见附件)。该标准执行至今已15年未进行调整。

  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下称处置中心)位于龙岗区红花岭环境园。2003年,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经过招标程序,确认由益盛公司以BOT方式进行处置中心的建设和特许经营。益盛公司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向市环保部门申请领取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委托益盛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益盛公司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建成两套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并投入使用。伴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卫生医疗机构的普及和完善,处置中心的原设计焚烧量约36吨/日已无法满足目前医疗废物年产量日益增长的需求。2018年生态环境部在我市进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时,指出我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根市委市政府2018年11月印发的《深圳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称《整改方案》)中就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重点推进益盛公司医疗废物焚烧炉提标改造及烟气处理项目(45吨/日)建设,2020年年底完成提升改造,并列入《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2018年11月2日下午,刘庆生常务副市长带队赴龙岗区调研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关项目,现场召开关于研究龙岗区固体废物处置项目问题办公会议,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研究龙岗区固体废物处置项目问题的会议纪要(175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龙岗区政府等单位全力支持并督促建设单位,采用国际顶尖技术设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该中心焚烧炉置换更新及防治污染技术升级项目建设。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进展情况

  为有效落实《整改方案》中的整改要求和目标,根据区政府会议的分工部署,我局积极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市规划土地委龙岗局、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城管局、龙岗街道办等单位全力支持并督促益盛公司推进处置中心焚烧炉置换更新及防治污染技术升级项目建设;二是每周汇总处置中心升级改造进度情况,定期向龙岗区政府汇报;三落实人员和监测机构实加强置企业的废气监测工作,气达标减少扰民事件发生四是步加管,准严规医疗企业物进行运和处置。

  核实,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焚烧设施主体工程升级改造,采用最新的焚烧炉技术及废气污染防治技术,逐步替换原有的老旧焚烧设备;二是医疗废物配套设施建设,在原厂区附近申请新增用地,用于建设医疗废物冷藏贮存库、车辆停放及清洗场地等配套设施。改一步高处理规模,扩大处能力,效缓解我医疗物处理紧张的难题。

  (一)焚烧设施主体工程进展情况

  经我局大力调,益盛公司已于2019年1月11日获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正按最新要求补充资料重新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计4月底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准备消防报建和地下管线查询,等待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立即办理,已完成主要设备定制工作,正在进行厂房土建工程招投标,完成施工、监理、安监备案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

  (二)医疗废物配套设施进展情况

  益盛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向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递交了临时用地申请材料,于2019年1月7日取得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的用地权属意见,于1月10日获得区城管局林地使用许可,于1月24日办理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开展现场林木采伐。于2019年1月25日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于2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工作,目前进入土地监察局组织专家评审阶段。临时用地审批于4月4日获区查违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已完成图纸设计,待区土地监察局完成相关程序后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书》及出具《用地规划许可》,之后办理报建手续。临时用地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经区土地监察局同意已先进场施工,正在进行边坡支护工程招投标。

  办理建议

  由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须由市政府通过招标、招募等公平竞争的方式来决定,区级部门不具有许可权和决定权。我局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将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协调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并请贵局向市级主管部门反映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圳医疗废物处理市场一家独大、价格垄断等问题和建议。

  专此函复

  附件:《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价联字[2004]55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4月17

相关附件:

  • 附件:深价联字【2004】55号《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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