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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通知》(深发改20181237号)要求,我局组织辖区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了我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送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状况

  我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4个,其中15个单位开展了收费工作。2017年共计收入21979.74万元,占当年财政预算收入的0.484%,主要为诉讼费、城镇垃圾处理费、预防性体检费、水资源费等;2017年共计支出23200.24万元,主要为绿化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环境监测费等。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随着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我区34个收费单位中,有19个单位的收费为0,主要是因为国家、省、市取消或暂停了一批收费项目。建议全面梳理“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对已经取消了收费项目的单位暂停年度收费情况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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