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19年6月12日、2019年7月25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2年第10次业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11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吉华街道石龙坑片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岳湖岗(中片区)等3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吉华 | 石龙坑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泰富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1244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4600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11日止。 |
2 | 坪地 | 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盖亚豪方投资有限公司 | 115730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27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8602平方米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1254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
3 | 坪地 | 中心社区岳湖岗(中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946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36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总计落实不少于5226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吉华街道石龙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岳湖岗(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