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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以乐会友—2022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执行机构征选结果的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以乐会友—2022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选定深圳市华韵民族乐团为承办机构,项目金额为4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122室。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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