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了龙岗区医院三甲复审 (评审)配套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圆整(¥1,100,000.00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额”)。 鉴于《龙岗区医院三甲复审 (评审)配套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项目服务合同》签订的服务金额过高,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调整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玖仟陆佰圆整(¥669,600.00元); 2、前期甲方已支付乙方原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圆整(¥550,000.00元)作为项目的首付款,因合同总金额调整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玖仟陆佰圆整(¥669,600.00元),现合同尾款调整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陆佰圆整(¥119,600.00元)。 3、甲方收到区发改局批复后即为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1套正式装订好的《龙岗区医院三甲复审(评审)配套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陆佰圆整(¥119,600.00元)。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条款对本补充协议有效。 本补充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持3份,自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