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1年生物创造激励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1年区生物创造激励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1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s://cyfw.lg.gov.cn/#/homePage)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单位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附件提交申报书即可,其他资料可不必上传),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10月19日—11月18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10月21日—11月22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生物创造激励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项目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或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立项扶持,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联系人:闵小姐、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1461、0755-28902276)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生物创造激励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申报指南 .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