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度文艺创作与文化活动项目申报指南》,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拟对2021年度文艺创作与文化活动共13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和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部提出。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部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科室: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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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度文艺创作与文化活动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