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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龙岗区“龙岗工匠”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认定暂行办法》(深龙人通〔2018〕148号)规定,现对2021年度“龙岗工匠”候选人员予以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候选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邮编:518172,联系电话:2821905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候选人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2021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候选人公示名册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


相关附件:

  • 2021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候选人公示名册.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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