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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投集团2021年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2021年物业租金价格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评估范围

  主要包括龙岗区城投集团资产运营公司运营管理的创投大厦、坪地同富裕工业区、坪地金水桥厂房和宿舍、智慧家园等4处物业,美加达公司的横岗养护基地、原路宏公司基地、坑梓修理厂等3处物业,以及保障房公司9处自营商业物业(共10套住宅、129套商业),拟评估面积140,363.13平方米(暂定),其中建筑面积137,765.34平方米、空置场地面积2,597.79平方米。

序号

管理单位

物业名称

总评估面积(平方米)

地址

1

资产运营公司

龙岗创投大厦

23946.33

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9号

2

智慧家园二期

57309.16

龙岗区宝龙四路与宝龙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

3

坪地金水桥物业厂房

5324.47

龙岗区坪地街道金水桥工业区

4

坪地金水桥物业宿舍

2341.18

龙岗区坪地街道金水桥工业区

5

坪地同富裕工业区物业厂房

5009.37

坪地同富裕工业区

6

兴城公司

宝安零星8套住宅

716.69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一村各处

7

嘉欣园26套商铺

2742.98

龙城街道清辉路32号

8

建新村64套商铺

5073.27

龙岗街道建新路41号

9

罗湖零星住宅2套

177.75

罗湖区

10

天昊华庭10套商铺

18224.41

龙城街道龙飞大道669号

11

丹翠欣苑22套商铺

2658.67

南湾街道左康路

12

宝荷欣苑2套商铺

1970.73

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路85号

13

大芬油画交易广场2套商铺

5890.9

布吉街道可园社区湖西路300号

14

黄阁翠苑3套商铺

2991.93

龙城街道黄阁路359号

15

美加达公司

原路宏公司基地

600

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4006号

16

横岗养护基地建筑

2120

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路6号

17

横岗养护基地空地

1133

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路6号

18

坑梓修理厂建筑

667.5

坪山区坪山大道6201号美加达坑梓汽修厂

19

坑梓修理厂空地

1464.79

坪山区坪山大道6201号美加达坑梓汽修厂

合计面积

140363.13


  (二)评估要求

  1、结合各物业现状、不同地理位置、小区及周边商住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分析、具体到物业每层每个单元的租赁价格,租金年涨幅率等要素。

  2、不同朝向、不同楼层单元的物业租金价格要有区分度。

  3、列明周边同类型物业参考租赁价格和政府指导价

  (三)其他评估说明

  1、高层次人才房均为精装修并配置不同数量的家电家私,此情况评估时应予以考虑。

  2、商业物业租赁价格评估以市场实际租金水平为主要依据,综合物业现状和性质等因素进行评估。

  3、横岗养护基地和坑梓修理厂的评估应当综合考虑独立停车位及独立庭院使用等因素。

  三、合同价款及签订要求:响应单位在评估单价1.50元/平方米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成交服务单位分别与资产运营公司、美加达公司、兴城公司签订年度咨询服务合同,上述3个合同均为含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结算按照成交单价及实际委托评估面积进行计算,且各合同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序号

合同单位

结算总价(不得超过)

1

资产运营公司

140,895元

2

兴城公司

60,671元

3

美加达公司

8,978元


合计

210,544元

  四、合同期限:各合同期限均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评估计划根据各物业管理单位要求细化明确。

  五、采购方式:竞价采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三)近3年有从事办公、商业、工业厂房等物业租金咨询服务相关业绩(提供不少于3个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已完成案例)。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乙方按照各合同实际委托的评估面积,分别完成各合同全部评估服务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支付合同价款(实际评估面积×成交评估单价,且不得超过单个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90%,服务费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供应商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集团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25日—4月29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4月2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17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敖忠文,0755- 2898679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按照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四)若最低报价并列家数大于等于两家的,进行抽签。

  九、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二:报价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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