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小额医疗设备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ZLGRMYY2021002)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龙财〔2020〕111号)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项目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1.采购编号:SZLGRMYY2021002

  2.采购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2

0.98

接受进口产品,含专机专用耗材

2

化学发光分析仪

1

0.8

不接受进口产品,含专机专用耗材

3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0.8

接受进口产品,含专机专用耗材

4

高敏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0.8

接受进口产品,含专机专用耗材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的,必须是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

  (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其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必须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型号;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

  4.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参与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参与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参与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5.领取采购要求时间:2021年2月23日8:00至2021年3月1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6.获取采购要求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207室(领取采购要求时需携带公司三证、信用文件及个人授权书)。

  7.递交报名文件时间:2021年3月2日(中午12:00前收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名文件资料为准)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8.递交报名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207室。

  9.谈判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0.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请联系:黄工、徐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988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