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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审计事务中心:

  根据《龙岗区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国家工作人员须于8月31日前完成学法考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参加学考人员范围:全局在编公务员

  二、学考平台: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http://xfks-study.gdsf.gov.cn)或关注“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

  三、主要任务及时限要求:

  (一)6月15日—8月31日完成40学分课程学习。进入学考平台后依次输入手机号码、密码(xfks1234)和验证码,进入【推荐阅读】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年度重点课程】栏目“宪法和公共法”“党内法规”“旁听庭审”“疫情防控”和“新法速递”模块进行原原本本学法和专题练习。

  (二)7月15日—8月31日完成考试,逾期不安排补考。此项考试必须取得40 学分后才能进行,学员可在3个考场中任意选择一个进入考试,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学员可进入其他考场再次参考,共有3次机会,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其他具体考试及学习要求、系统操作见附件《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省普法办对此次学考成绩参考率和优秀率作出严格要求,区普法办已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单位年度普法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龙岗区审计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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