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位于爱心路与龙平西路交汇处。根据该更新单元规划,二期拆除范围面积86300.3平方米(见附图),深圳市恒明商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协议中的部分权利义务涉及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恒明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拟确认深圳市恒明商业有限公司为二期的实施主体,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二期改造关联单位,现将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见附表)、实施主体、改造关联单位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6年8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深圳市恒明商业有限公司为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二期的实施主体,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二期改造关联单位。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9980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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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表: 物业权属、搬迁补偿完成情况和建筑现状情况
序号 | 原权利人 | 房屋编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或投影面积(㎡) | 补偿方式(安置面积为建筑面积) | 建筑现状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 | ZGS02(6#宿舍)、ZGS03(7#宿舍)、ZGS04(8#厂房)、ZGS01(5#宿舍)、ZGS37(活动中心)、ZGS06(2#宿舍)、ZGS07(3#宿舍)、ZGS08(1#厂房)、ZGS05(9#厂房)、ZGS60、ZGS09、ZGS10、ZGS11、ZGS103、ZGS110、ZGS118、ZGS119、ZGS48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47943.66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32933.96㎡。 | 待拆除 | —— |
2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 | SJH37、SJH38、SJH40、SJH41、SJH44、SJH05、SJH06、SJH07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5214.16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15899.57㎡。 | 已拆除 | —— |
3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 | XE20、XE21、XE25、XE26、XE27、XE01、XE35、XE38、XE39、XE40、XE41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4409.27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3703.51㎡。 | 已拆除 | —— |
4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老围分公司 | LW12、LW13、LW14、LW15、LW16 拆除范围内属于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老围分公司的村道、巷道、零星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 | 厂房及配套 | 4448.75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6803.08㎡。 | 已拆除 | —— |
5 | 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余志新、余嘉明、余思琴、庄苑强、肖晓云、官琼娣、冉啟英、官东能、官秋苑、曾月媚 | XXHD05、XXHD06、XXHD07、XXHD07-1、XXHD08 | 厂房及配套 | 7227.92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6505.12㎡(其中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得1741.83㎡、余志新分得468.38㎡、余嘉明分得234.18㎡、余思琴分得234.18㎡、庄苑强分得900㎡、肖晓云分得180㎡、官琼娣分得562.5㎡、冉啟英分得200㎡、官东能分得562.5㎡、官秋苑分得562.5㎡、曾月媚分得859.05㎡)。 | 已拆除 | —— |
6 | 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XXH22、XXH23 | 厂房及配套 | 1561.26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1405.13㎡。 | 待拆除 | —— |
7 | 黄梓涛 | HZT01、HZT02、HZT03、HZT04、HZT69、HZT70 | 厂房及配套 | 11940.53 | 货币补偿已完成。 | 已拆除 | —— |
8 | 彭妙容 | PMR39、PMR42、PMR43 | 厂房及配套 | 10666.55 | 货币补偿已完成。 | 已拆除 | —— |
9 | 深圳市广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许敏潮、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XXHD17、XXHD18、XXHD19、XXHD36、XXHD37 | 厂房及配套 | 5728.08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5710.46㎡(其中深圳市广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得1511.57㎡、许敏潮分得2687.32㎡、深圳市信兴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得1511.57㎡)。 | 已拆除 | —— |
10 | 许敏照 | XMZ02 | 厂房及配套 | 290.83 | 货币补偿已完成;安置产业研发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349㎡。 | 待拆除 | —— |
11 | 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上角环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吓二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老围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松元头分公司 | —— | 非农建设用地(附图中灰虚线) | 占地75682 | 补偿包含在该表1-4项内容中。 | —— | —— |
12 | 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有已出让土地 | 占地9167.72 | 货币补偿已完成。 | —— | 曾用名深圳市兰普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LPY01、LPY02、LPY03、LPY04、LPY05、LPY06、LPY07、LPY08、LPY09、LPY10、LPY11、LPY12、LPY13、LPY14、LPY15(1#厂房)、LPY16(2#厂房)、LPY17(3#综合楼)、LPY18(4#宿舍)、LPY19(5#厂房) | 厂房及配套 | 14142.90 | 已拆除 |
备注: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公证书为(2016)深龙证字第1838号,二期范围内国有未出让用地为1450.6㎡
附图:
回龙埔项目(二期)公示用 布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