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南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已于2012年编制完成,深圳市星火文化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对GX04统筹单元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根据统筹单元范围内法定图则规划和公共配套配置要求,结合现状实际建设情况,对该统筹单元进行优化调整,将GX04单元细化为综合整治、现状保留、土地整备、生态控制区和城市更新拆除重建区,并在先行申报的城市更新单元内优先落实规划学校用地,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将已列入综合整治计划的南坑居民小组项目(2013年10月竣工)划定为综合整治ZZ01单元(用地面积约6.6公顷),符合条件后可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贡献率按周边公共配套需求确定。
(二)将现有红音苑、星光之约住宅区划定为现状保留区BL01单元(用地面积约3.6公顷),将新建成的智富特区划定为现状保留区BL02单元(用地面积约4.6公顷)。
(三)将已列入2014年市土地整备计划的南园文体中心项目划定为土地整备区域ZB01单元(用地面积约1.8公顷)。
(四)将已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且规划为非建设用地的林地划定为生态控制区ST01单元(用地面积约1.7公顷)。
(五)剩下的区域则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区域,平均贡献率约为22%,按照城市更新意愿和时序情况划定为以下三个单元:将欧威尔空调厂东片区划为近期拆除重建区域GX04-01单元(用地面积约8.3公顷,土地贡献率约33%,落实一处22578平方米的初中和部分规划道路),该单元先行启动城市更新工作;将欧威尔空调厂西片区及西侧三角地区域划为中期拆除重建区域GX04-02单元(用地面积约9.0公顷,土地贡献率约29%,落实一处17894平方米的政府储备用地和部分规划道路);将东侧暂无更新意愿地块划为远期拆除重建区域GX04-03单元(用地面积约2.4公顷,土地贡献率按照项目启动时周边需求情况确定,落实一处1792平方米的游憩集会广场和其它设施)。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6年11月7日起至11月13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项目前期科: 吕丽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89623022,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区坂田南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GX04统筹单元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公示161103.rar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