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南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已于2012年编制完成,深圳市禾塘光股份合作公司来文申请对该研究GX07统筹单元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根据统筹单元范围内法定图则规划和公共配套配置要求,结合现状实际建设情况,拟对该统筹单元进行优化调整,将GX07单元细化为现状保留和城市更新拆除重建区,并在先行申报的城市更新单元内优先落实规划学校用地,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将现状已建成的商住综合体儒骏城立方地块划定为现状保留区BLO1单元(单元面积约1.02公顷)。
(二)将现状在建的保障房项目地块划定为现状保留区BL02(单元面积约2.01公顷)。
(三)将现状东南侧的商务酒店和一栋二类居住建筑地块划定为现状保留区BL03(单元面积约0.35公顷)。
(四)将东侧禾塘光村划定为拆除重建GX07-01单元(单元面积约12.64公顷,土地贡献率不低于35%,落实20586平方米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15909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和部分规划道路),该更新单元因落实学校用地需先行启动实施。
(五)将中部的新围仔村划定为拆除重建GX07-02单元(单元面积约6.05公顷,按图则土地贡献率约为32%,落实11632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和部分规划道路)。
(六)将有明确城市更新意向的现状富豪山庄旧住宅区划定为拆除重建GX07-03单元(单元面积约1.93公顷,按图则土地贡献率约为18.9%,落实111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和部分规划道路)。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7年3月29日起至4月4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计划规划科: 吕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89623022,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龙岗区坂田南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GX07统筹单元规划优化调整方案.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