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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发布2017年小一、初一学校申请指南

  4月11日晚,龙岗区教育局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记者获悉,龙岗区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略有变动,其中包括扩大学位锁定房制度试点区域,试点小学达49所、试点初中则从去年的4所增加到21所;2017年起,正式使用父或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替代现行的“工伤险”进行积分;同时,今年起,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时间:小一4月22日、初一4月26日起预报名

  根据“指南”显示,龙岗区2017年秋季小一预报名工作将于4月22日开始,持续至5月4日,家长可根据居住地址查询申请学校,并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lgjjk.sz.edu.cn/),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小一学位申请将在5月9日至5月12日期间进行,家长需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

  初一学位网上预报名则将在4月26日至5月10日进行,家长可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找到相应入口进行预报名,也可以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变化:明年秋季起,学位申请要求租房时间连续1年以上

  家长们还需注意的是,龙岗区从2017年起,正式使用父或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替代现行的“工伤险”进行积分;同时,今年起,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将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提醒:商务公寓房产材料不能用作申请公办学位

  采访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还提醒申请学位的家长们:工业厂房、商务公寓房产材料不能用作申请公办学位。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商务公寓是指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建议家长在购买房产时务必了解购买房产的用途性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表示,居住在商务公寓的业主,若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符合条件的住房证明材料,若申请民办学位,则不受影响。已落户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若申请就读“小一”或“初一”的,区教育局会统筹安排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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