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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改造更新单元一期调整回迁事项的公告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改造更新单元一期位于龙城街道如意路与龙岗大道交汇处,南至爱华路与新佳路、北至如意路。我局于2014年7月28日在《深圳侨报》B6版刊登了《龙城爱联社区A区改造更新单元一期实施主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已确认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更新单元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该更新单元一期2户原权利人后续与实施主体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变更了部分搬迁补偿安置内容,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表。

  如对公告情况有异议,请在2017年9月2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范工  电话:89623122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城市更新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9月15日

  附表

实施主体公示附表序号

原权利人

原回迁安置内容

补充协议变更内容(房屋面积为建筑面积)

6

深圳市龙岗爱侨实业有限公司、邓戈平、李煌友、邓剑锋、邱光泉、邱金瑞、李洵、李尧、邱小强、邱小弦

回迁安置商业14000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600平方米。其中深圳市龙岗爱侨实业有限公司回迁安置商业1460.51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438.15平方米;邓戈平回迁安置商业944.11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121.39平方米;李煌友回迁安置商业1888.23平方米;邓剑锋回迁安置商业944.11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40.47平方米;邱光泉回迁安置商业788.67平方米;邱金瑞回迁安置商业788.67平方米;李洵回迁安置商业3329.96平方米;李尧回迁安置商业3329.96平方米;邱小强回迁安置商业262.89平方米;邱小弦回迁安置商业262.89平方米。

回迁安置商业11019.88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600.01平方米。其中深圳市龙岗爱侨实业有限公司回迁安置商业1422.48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438.15平方米;邓戈平回迁安置商业805.47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121.39平方米;李煌友回迁安置商业1230.82平方米;邓剑锋回迁安置商业826.91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40.47平方米;邱光泉补偿方式由回迁安置变更为货币补偿;邱金瑞回迁安置商业641.95平方米;李洵回迁安置商业2826.31平方米;李尧回迁安置商业2830.08平方米;邱小强回迁安置商业217.93平方米;邱小弦回迁安置商业217.93平方米。

43

张仁些、张福林、张良燕、张茂林

回迁安置住宅336平方米,回迁安置商业72平方米,回迁安置商务公寓120平方米。

回迁安置住宅336平方米,回迁安置商业72平方米,回迁安置商务公寓55平方米,回迁安置办公6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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