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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旅短剧摄制服务项目征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我局公开征选文旅短剧摄制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要求,我局组织评审组对3家意向单位提交的资料,从资质、价格、履约能力、策划创意与执行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拟选定其为本项目的合作单位,金额为49.9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755-84534094,联系人:蒲小姐。

  特此公告。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诚信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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