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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医用耗材公开遴选洽谈的公告(项目编号:LWYHC-2024-03)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遴选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并将与入围中选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

  一、公开遴选项目:详见附件3。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有意参加公开遴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03日17:00前到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408室,递交纸质版文件资料并密封,同时现场接收电子版文件资料(PDF格式存入U盘),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加多个包组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目录按包组分开单独投标。

  (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资料须按公开遴选文件(附件2)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投标。

  (四)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单位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五)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

  (六)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附主要控股人资料信息)。

  三、遴选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

要素

价格要素

技术要素

品种要素

市场要素

运营成本要素

其他要素

权重

35

25

10

15

5

10

  (一)市场要素:填写《使用名单》,按遴选文件中提供的广东省内三甲医院使用证明评分。使用证明仅限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24个月内的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

  (二)运营成本要素:填写《运营成本测算表》,质控、定标、清洗、反应杯、吸嘴、取样刷等,按运营成本支出评分。该评分项适用于试剂耗材,若不是试剂耗材可不用填写。

  (三)其他要素:填写《售后服务响应表》,按响应项评分。

  四、洽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0755-28453006(郭老师)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08室。

  注明:

  1.仅限深圳市阳光平台目录内的产品参与,且投标产品不得高于深圳市阳光平台同类型产品价格。

  2.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3.投标商所投产品报价高于深圳市其他医院采购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产品最低中标价的,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取消其中选资格。

  4.请供应商密切留意龙岗政府在线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产品报价表

  附件2:公开遴选文件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需求表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十个不得”告知书

  附件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产品报价表.xlsx
  • 附件2:公开遴选文件.docx
  • 附件3: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需求表.xlsx
  •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十个不得”告知书.docx
  • 附件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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