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6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坂田街道扬马片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上围片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宝龙街道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四批、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四批、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坂田 | 杨美社区上段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宏一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77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633平方米公园绿地、一处不少于27972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234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坂田 | 扬马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0545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91平方米的公园绿地、1782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和7133平方米的公用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464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除政府空地以外);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横岗 | 横岗社区上围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 | 119515 |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7338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22027平方米林地以及9010平方米公园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6128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
4 | 南湾 | 下李朗(计划延期) | 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 | 28110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4036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309平方米农林及其他用地、11465平方米公园绿地和681平方米水域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08943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橙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
5 | 宝龙 | 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 | 82246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63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2898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橙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坂田街道扬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上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