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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度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度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竞价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中标原则

  五、采购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材质

单位

数量

1

景田饮用天然泉水

16.8L/桶

2230

2

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

19L/桶

2230

3

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

12L/桶

320

4

农夫山泉瓶装饮用水

380ml*24瓶/箱

460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配送期限:签订合同后,根据需要每周配送一次,每周三前配送至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劳动社保大厦各楼层。

  八、合同结算方式

  1、桶装水及瓶装饮用水根据实际供应数量按月结算。

  2、乙方根据甲方代表已签字的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单及送货清单提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支付。

  九、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报价包含供应产品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单位具有相应的桶装饮用水配送相关经营范围。

  十一、质量与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2018或包装饮用水水质的国家标准。

  2、饮用桶装水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干净、无异物、水桶材料要环保,无明显划痕、污浊、泥沙等。

  3、饮用桶装水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要标示明显,并留有记录、可追溯。

  4、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

  5、运输车辆管理,为保证饮用水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饮用水污染情况,运输车辆应为封闭厢式货车,车辆应每月消毒,严禁使用饮用水运输车辆运输其他有污染或有毒、有害、有气味的化学品。

  6、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送货事宜,并不得随意更换。

  7、送货员持健康证上岗,配合度好,须负责货物的卸载,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堆放整齐。

  8、提供所供批次饮用桶装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9、免费供桶,完成合同履约后再将桶归还供货商。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止,报价人应于1月12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16办公室(联系人:伍工,0755-28908190),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报价人。

  (二)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由报价人在采购控制价的基础上自主报价(报价不设限制),报价含所需所有税金和费用。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若有效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相关规定延长竞价时间。

  (四)若最低报价并列家数大于等于两家的,进行抽签。

  十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s://www.lg.gov.cn/bmzz/rlzyj/)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3.报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docx
  • 附件3: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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