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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冬之物语,音为有你”交响音乐会暨龙岗—龙门音乐文化建设交流演出活动执行机构征选结果的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冬之物语,音为有你”交响音乐会暨龙岗—龙门音乐文化建设交流演出活动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选定深圳市亚太新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为执行机构,中标金额为19.731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36694,韩小姐。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403室。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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