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与深圳市奥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室外健身器材维护管养服务合同(项目编号:LGDL2023000038),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合同总金额为1988000元。 (一)删除原合同中“第三条服务要求”中的“5制度要求”中的“(1)乙方必须运用甲方提供的管养系统开展维修养护工作,相关管养资料应按要求录入管养系统。甲方将根据管养系统内相关资料对乙方工程量进行核查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未按要求将信息录入管养系统造成工程量无法确认的,相关工程量不计入结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及原合同中其他关于使用管养系统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第二条1款(4)(7)项、第三条5款(1)(2)项、第十二条5款内容。 (二)增加器材零配件控制价至原合同内“附件八主要器材、零配件及耗材维修控制价清单”。 (三)零配件控制价包含人工安装、场地恢复、垃圾清运等费用,零配件维修和更新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