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情形,龙岗区文化馆申请创作一首原创歌曲,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
创作一首原创歌曲
二、采购金额
作词6万元(含税),作曲义务,总计6万元。
三、采购项目描述
1.以乡村振兴为主题创作歌曲,定点文化帮扶惠民,同时充实我馆数字文化资源库;
2.与作词作曲沟通创作事宜,双方确认后开始创作;
3.音乐作品创作需同时具备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并且易于传播,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新颖、有时代气息;
4.作品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人文精神、艺术精神;
5.作品须为原创、未参加过比赛评奖。
四、拟定创作人员
作词唐跃生,作曲夏士康(义务)。
五、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唐跃生,深圳市音乐家协会理事,诗人、词作家、编剧,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流行音乐学会理事,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歌曲代表作《亲爱的中国我爱你》《母亲在,家就在》《永远的小平》。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和旅游部“群星奖”金奖,中国音协“金钟奖”,中央电视合春节晚会观众最喜爱节目奖,央视军旅歌曲大赛金奖等。
六、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4楼4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9558682。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经公告有异议的,由采购人针对异议事项答复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由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