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变更:原合同中标供应商名称为明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物业服务费用核减变更:原合同物业服务费为38648598.36元/年(3220716.53元/月),由院本部物业管理费、社管中心及各社康中心物业管理费、疫情防控人员物业管理费3部分组成,其中包含疫情防控人员物业管理费为470617.24元/月,核减疫情防控人员物业管理费用后,物业服务费用变更为33001191.48元/年(2750099.29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