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编制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公开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9月底前,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区政府审核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工作任务
编制目录要体现卫生健康领域特点,目录中涉及的办事服务类公开事项要与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事项名称相同,做到信息协同一致,衔接顺畅。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对本级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编制;对接市卫健委全面细化、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形成《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推动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卫生健康领域标准指引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
8月12日前出台本级卫生健康领域实施方案;对接市卫健委,对照国家部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卫生健康领域),在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级卫生健康领域实际突出个性要素,9月中旬前编制完成本级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9月底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专兼职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科室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到本系统学习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加强监督评价。要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问题和思考,积极宣传推广。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1日